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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首付之后被退房 业主称开发商欲高价重售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2010年03月16日09:49

  金港花园40余人首付后“被退房”

  开发商:购房者未能办出贷款

    购房者:开发商“设计”欲重新售楼

  晨报记者 徐 运

  付了首付买了房,不但不能按期拿到房子,还面临“被退房”的尴尬。松江泗泾镇金港花园三期的40余名购房者,在支付了首付款后,却被开发商告知贷款无法办理,要视作违约解除合同。昨天,部分业主前往松江泗泾镇政府和松江区政府讨说法,信访办工作人员建议走法律途径,但开发商代表始终没有露面。

  购房者 4个月后突然被告知“违约”

  “开发商让我们要么按原价退房,要么按照现在的售价补差价,这几个月房价涨了那么多,我们每户少说也要再补十几万元。”购房者陈小姐昨天告诉记者,像她这样类似情况的购房者还有40多户,买了房却办不下贷款,面临“违约”可能要被退房。

  据介绍,这40多户购房者都在去年6月底购买了金港三期房源,当时该盘售价在7200-8000元/平方米。陈小姐称:“我在去年6月与开发商签订房屋预售合同,还支付了首付款,同时与开发商指定的贷款银行签了贷款合同,并在此后一周内交齐了所有贷款需要的相关材料。”7月份,贷款银行曾致电陈小姐,询问其之前购买的一套房产的还贷情况,陈小姐表示前一套房产贷款已经还清。此后,银行和开发商就没了消息。

  直到去年11月,银行突然电话通知陈小姐她的房贷办不下来。几乎是同时,开发商也给陈小姐发去一封告知函,称按照合同约定,陈小姐逾期付款已超过90天,因此开发商将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陈小姐支付违约金(按照未付逾期款的万分之1.5×逾期天数),以及总房款2%的赔偿款。

  陈小姐气愤地表示,在开发商告知函到达之前,其他多名购房者一样未曾收到过银行或开发商方面关于贷款有问题的提醒或通知。到了今年年初,部分购房者的贷款好不容易办下来了,开发商却不愿办理担保手续,致使贷款一直无法放款。

  “我们当时买房时单价不到8000元/平方米,现在这个楼盘已经涨到11000-12000元/平方米,我们觉得是开发商认为卖亏了,想方设法造成购房者违约,好收回房子重新卖。”陈小姐等多名购房者昨天向记者表示,他们希望开发商能够继续履行合同,按照合同上的原价交房。但是开发商的要求却是按现价补差价或者原价退房。

  记者了解到,已经有部分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开发商侵犯购房者权利。

  开发商 手续合法,将走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开发商方面应该在3月31日前交房,如果购房者未能在3月31日前付清全额房款(包括贷款),则应在付清全款后的10日之内交房。

  业内人士称,对于开发商来说,如果开发商单方面解除合同,令购房者“被退房”可谓一举两得:“一是可以把之前卖得便宜的房源收回来重新高价卖出,另一方面这个楼盘委托了代理商进行销售,这些收回的房源都可以不算作代理公司的销售业绩,也就可以不付佣金。”

  记者昨日致电上海金厦房地产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贷款办不下来是购房者的自身问题,“我们的手续符合管理部门的要求”。最后该人士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购房者的纠纷。

  此外,该楼盘代理公司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已因开发商拖欠佣金而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新闻公共帐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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