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讲述“造假书记”年龄缩水内情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3月17日14:59
河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更改年龄审批权在市公安局
王亚丽升迁路线
1989年,丁增欣认识修路的王破盘,成为王破盘的“干女儿”,后改名“王亚丽”,从村里到了城里
1996年1月,王亚丽结识市交通局长王志峰,在其帮助下调入交通局稽征处任人事科副科长。与此同时,以“干部调动”的名义办理石家庄市户口
1997年底,王亚丽离开王破盘,涉嫌卷走王110万美元的建房款,后投奔王志峰
1998年底,王亚丽与时任新华区党委书记的张某关系进一步密切
2001年8月,获市领导提拔,当纪念馆馆长助理
2002年,受领导举荐,成后备干部
2002年8月到2003年9月,被派往开发区,成为挂职干部
2003年9月,挂职期满被荐,任开发区书记
2007年3月,再受到推荐,任团市委副书记
2009年6月,遭实名举报,涉造假被免职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原副书记、石家庄市政协原常委王亚丽涉嫌“造假骗官”案日前取得新进展。3月12日,河北省纪委通报称,王亚丽因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已被依法执行逮捕,数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人员也被查处,有的已移送司法机关。河北省纪委还透露,由于王亚丽相关违纪违法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较多、层面较广,调查工作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近日,记者专程赶赴石家庄采访王亚丽案的举报人王翠棉。这是记者自去年3月以来第四次采访王翠棉。
团市委副书记年龄造假被举报
早在2009年3月,记者第一次在石家庄见到王翠棉时就获知:王亚丽在当选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之前,通过户籍作假,将自己年龄违法更改,减少了5岁。
2009年4月记者第二次赴石家庄时,曾跟随王翠棉前往有关部门,在她询问举报进程时暗访。在石家庄市纪委接待窗口,一位女接待员对王翠棉说,你不用再递举报材料,我们很熟悉举报内容。
王亚丽最后一次在当地媒体上露面,是在2009年5月26日,作为共青团河北省石家庄市市委副书记,她出席了该市井陉县雷锋希望小学的落成典礼。
就在这次公开露面几天后,王亚丽被石家庄市委有关部门免职。
2009年7月,记者再次专程前往石家庄核实这一情况。
在团市委机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约是在5月底6月初,市委组织部的同志来到团市委,在中层以上的干部会上宣布王亚丽免职,免职原因不清楚。
当时,记者前往石家庄市委组织部核实这一情况。一位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王亚丽的确被免职,等有了结论再告诉记者。
年龄“缩水”瞄准官位升迁
从相关公开资料中可以看出王亚丽的“升迁路线”:
2003年4月,石家庄市人事局例行公布了调动人员审批结果,王亚丽从石家庄市交通局养路费稽征处调入西柏坡纪念馆。5个月后,“上级党委决定由王亚丽同志任鹿泉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
2005年,王亚丽被评为石家庄市“十佳女乡长”。
2007年3月,在石家庄市妇女联合会、石家庄市人事局表彰石家庄市第二届“十大女杰”的名单中,鹿泉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王亚丽名列第五,荣立二等功。
2008年1月7日,王亚丽在共青团石家庄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团市委副书记。
王翠棉的举报始于2008年11月,当时她和家人第一次将联名举报信递交河北省委有关部门,控告10个月前新当选的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王亚丽弄虚作假、篡改年龄以骗取国家干部身份,请求党委有关部门核清事实真相,严肃查处。
王翠棉手里有一份王亚丽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的签发日期为1995年12月31日。在这张身份证上,王亚丽的出生日期为“1973年12月24日”。
“这张身份证是她任团市委副书记之前一直使用的。”王翠棉说。
王翠棉向记者讲述了她所了解的内情:
2003年7月4日,王亚丽申请从石家庄市迁入鹿泉市,迁出地派出所为其签发了“户口迁移证”。而就在同一天,鹿泉市公安机关签发了《申请迁入鹿泉市常住户口呈批表》。
2003年8月11日,王亚丽办理了迁出迁入手续,从鹿泉市回迁石家庄市。在迁入迁出的短短37天里,王亚丽的年龄“缩水”5岁———从石家庄市迁出户口时,她距30周岁仅差五个多月;一个月后,当她将户口回迁石家庄市时,她距30周岁却相差了5年4个月。
王翠棉保留了王亚丽更改年龄及身份证编号的证据:在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复印件上,记载着王亚丽的公民身份证编号,其18位身份证编号上的出生年月日数字为“19731224”,即1973年12月24日出生。
“这应该是王亚丽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但在"户口迁移证"复印件上,王亚丽的公民身份证编号的出生年月数字变成了"19781224"。”王翠棉说。
记者发现,王翠棉手中的“户口迁移证存根”与“户口迁移证”编号相同,由两枚骑缝公章盖押,表明这是同一文件,内容同一。但是,在存根与迁移证上面,公民身份证编号的月日虽然相同,年份却相差5年。
据王翠棉介绍,存根存留在迁出地派出所档案中,迁移证存留在迁入地派出所档案中。2008年11月,她委托律师前去取证时,发现在《申请迁入鹿泉市常住户口呈批表》及“户口迁移证”上,无论是人工手写还是计算机打印的“1973”字样,均有将阿拉伯数字“3”改为“8”的明显痕迹。
王翠棉依据自己掌握到的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据,理出了这样的“脉络”:
就在上级党委决定王亚丽走马上任鹿泉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之前,王亚丽的公民身份证编号于当年8月11日完成更改。于是,本已年近30岁的王亚丽,年龄骤然“缩水”,以不满25周岁的年龄赴任。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1年1月,共青团河北省委联合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团省委机关干部转岗工作的通知》,这份文件要求团省委严把干部“入口”关,规定“处级干部年龄不超过30岁”。
2008年,王亚丽当选团市委副书记时,依她5年前更改的年龄,这位新任团市委副书记距30周岁的“门槛”还有11个月,完全在团省委与省委组织部对团干部年龄规定的“杠杠”内。
“她把年龄改小了9岁”
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发现,王亚丽的年龄“缩水”,远不止5年。
“改小5岁算什么!”王翠棉告诉记者,王亚丽真实的出生年月是在1969年9月,“她把年龄改小了9岁”。
王翠棉小心地拿出一份证明信原件,上面盖有“无极县张段固镇西验村村民委员会”红色公章,公章下署有村秘书和村书记的姓名,姓名上还加盖了手印,日期为2008年11月7日。
证明信内容如下:现有我村村民丁某某,其妻张某某,其家中共有4个孩子……三女儿叫丁增欣……是现在团市委副书记,现改名王亚丽,实际是我村丁某某的三女儿丁增欣……
57岁的苌增祥向记者证实了这份证明开出的全过程。他告诉记者,那天上午大约十点左右,他和王翠棉的大哥一同去西验村,请书记和秘书实事求是地写个证明,“书记与丁增欣还是本家,秘书把全村的户口本找出来来回翻,半小时就查出来了”。
王翠棉告诉记者,在无极县公安局张段固派出所的户籍档案里,至今仍保存着丁增欣的户口档案,户口档案中丁增欣的年龄为“1969年9月1日”。
将自己的实际年龄在身份证上减少111个月,即9年零3个月,听起来可谓天方夜谭,令人难以置信。那么,丁增欣与这位团市委副书记是不是同一人?
记者驱车前往距石家庄市60公里外的无极县西验村,找到村干部丁三民。
丁三民告诉记者,证明信盖着村委会公章,讲的就是事实。开证明时,他本人虽然没在现场,但听说村里有个叫三闺女的人现任团市委副书记。前段时间,市委组织部的人来找他好几次,也是为这个事。
记者在西验村里走访,见巷子里有人正在盖房,便上前询问。村民丁大勇告诉记者,他与丁增欣是初中同学,同年级不同班,他说自己属狗,今年39岁,丁增欣不是大他一岁就是小一岁,应该在40岁上下。他不知道丁增欣现在何处,听说她全家都搬进城里去了。
西验村党支部书记丁保栓说:“证明信这个事是有,她(丁增欣)家里就叫她三闺女,我在电视上看过她一回,是地震捐款动员,当时看她就是三闺女。”
除了性别其他都是假的
根据王翠棉掌握的情况,王亚丽的年龄、工龄、党龄与履历不符。
王亚丽任团市委副书记的简历表显示:生于1978年,1990年成为河北省军区后勤部战士,1990年到1995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医院做药剂师;后成为正定县武装部干部,转业后任石家庄市交通局稽征处人事科副科长;2001年10月任西柏坡纪念馆馆长助理,正科;2002年8月到鹿泉经济开发区挂职,2003年9月任鹿泉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2007年4月调任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并当选石家庄市最年轻的市政协常委。
记者经调查发现,在正定县武装部、某部队医院,都没有王亚丽的档案。
“12岁当战士,12岁成为一家大型军医院的药剂师,这怎么可能……”石家庄市一名官员质疑道。
谁是年龄造假幕后推手
王翠棉认为,帮助王亚丽第二次在年龄上“做手脚”的人显然欠考虑,仅仅在“户口迁移证”上将“1973”更改为“1978”,这对完整的身份证编码来说是个错号。因为在18位身份证编号中,如果变动其中任何一个数字,相应尾数号码必然会更改,否则就会是错号而不被确认,因为“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
在河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记者被告知,更改年龄和身份证有严格手续,无论怎样迁入迁出户口,身份证号码是永远不能动的。更改年龄的手续需要层层审批,一直要报到市公安局。更改年龄的最低审批权限在市公安局,领导逐级批完后才能更改,更改材料存在派出所。年龄更改后,身份证编码要重新编号。
河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民身份证上18位身份证编号的编排有着极为复杂的电脑随机程序,以保证编号生成后的唯一性,不是什么人想改就改的。
“有错误很容易查出来。”工作人员强调说,年龄更改特别难,几乎就别想改。如果要更改年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出生证最有效。
“派出所户籍人员可不可以依据公民请求更改户籍年龄和身份证号?”记者问道。
“如果在石家庄,授权批准的权力在市公安局,这是有文件严格规定的,任何人未经授权批准,不能更改。”这位工作人员说。
记者手记
干部年龄造假,是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吗?
毫无疑问,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其罪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居民身份证管理制度。明知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并希望将意欲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伪造、变造出来,只能认为是直接故意犯罪。
2009年5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在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李源潮在讲话中强调,“吏治腐败是危害最烈的腐败,也是干部群众最为痛恨的腐败。用人上的歪风邪气刹不住,党在人民群众中就得不到支持,党的执政地位就要受到危害”。(记者杜萌)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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