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昨公布基本药物试点市县名单
广州市民将可买到出厂价药品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楠楠 实习生 田玉娇 通讯员 陈广泰) 昨日,广东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广东省国家基本药物试点市县名单,让不少市民翘首已久的基本药物制度,将于近期在全省21个地级市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开始实行。记者在现场还获悉,目前广东省已确定了对试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方案,但广东省国家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暂未出台。
广州各市区都有试点
昨日,省卫生厅公布了广东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21个试点市县名单,其中在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四市的全市各区都有试点,而其他17个地级市则至少有一个县参与试点。
记者从《广东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近期实施方案(2009~2011年)》获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部纳入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范围,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按采购价销售),即减少原本15%的药品加成。而医疗卫生机构与配送单位按照购销合同进行结算,药品货款结算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
此外,在加强基本药物分类管理方面,患者凭处方即可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零售药店则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并在岗,按规定陈列药品和标示警示语,依据医生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至于试点将于何时起开始施行,广东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日起将举办全省试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培训班,随后才会正式开展。
省增补目录暂未出台
据广东省国家基本药物专家组成员、广州中医药大学副教授陆金康介绍,将要实施的基本药物除了去年国家公布的307个基本药物,广东省也将出台基本药物的补充目录,“至于何时才能出台,暂时还在商议之中”。
对于只有307种基本药物医生选择会不会太少,专家表示,这些药物都是最基本最常见的药物,包括青霉素、开塞露、维生素片等,而广东省的增补目录也将公布,且增补目录原则上每三年会调整一次,医生选择的余地会更多。
七成损失由医保埋单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后,原本15%的差价将由谁来埋单呢?对此,广东省近日也做出了详细的补偿方案,明确了两种补助方式,其中一种采用镇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方式,参与试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因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金额的15%为基数,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70%;其余30%,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负责支付15%(江门开平、台山市支付10.5%),剩余部分由市、县财政负责支付。
另一种则是采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助方式,药品加成费用70%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解决,其余30%由各级财政解决。省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县、市负责15%(江门开平、台山市补助10.5%),市、县财政负责15%(江门开平、台山市负责19.5%)。
广东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昨日开通
药品不良反应一查就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楠楠 实习生 田玉娇 通讯员 陈广泰) 昨日,广东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广东省国家基本药物网(https://em.gdmpc.cn)也正式开通,登陆该网站,公众可通过关键字、首字母查到哪些药物是基本药物,同时还可查询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情况,确保基本药物的使用安全。
市民点击进入网页后,即可在首页左下角的数据查询处查询到6403个基本药物条目,此外,44308个实施基本药物补偿政策的医疗机构信息也罗列于此。该网还设有对基本药物质量信息进行跟踪和追溯功能,可查询不良反应信息,确保基本药物的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