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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恋爱遭反对携48万公款逃亡 赃款被骗后自首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2010年03月18日09:09

  《女子携48万公款逃亡4年后自首》追踪

  女儿3岁后,她返沪自首获缓刑

  记者 姚克勤

  晨报讯 本市一年轻女白领因恋爱遭反对,竟拿了48万元公款逃至外地。4年后,悔恨交加的她返沪,并在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见晨报2月26日相关报道)。昨天,黄浦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退缴赃款发还被害单位。

  28岁的女青年周萍萍(化名)曾是某航空运输服务公司财务结算部收银员,2005年12月15日,她携当日收取的营业款离开公司后一去不返,且手机关机,父母亦不知其去向。公司随即组织专人对她经手的收银业务进行审查,发现她除了在12月15日截留营业款26万元外,还在同年11月采用篡改现金存款凭证日期、制造入账假象的手法,侵占公司营业款22万元。

  4年后,周萍萍的父亲突然接到女儿的电话,父母惊喜交加,当即赶到某旅馆,见到了日夜思念的女儿和从未谋面的外孙女。2009年11月23日,周萍萍在父亲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自首,同日被刑事拘留。

  周萍萍到案后自述,当年她在网上结识了一个江苏连云港市的男友,但这段感情遭到父母的反对。此时,她恰巧与男友产生摩擦,一气之下就想离开上海远走高飞。此时正好有个女网友邀请她去西安玩,她便拿了公司的48万元营业款去了西安。

  谁料,女网友在得知她作案的实情后,趁机卷走了40万元的赃款。“因为那些钱来路不正,我不敢报案,身在异乡举目无亲,最后只好拨通了男友的电话去了连云港,与男友共同生活至今,还生了一个女儿。”周萍萍说,她想过自首,但因为女儿年幼离不开母亲,现在孩子快3岁了,可以托付给家人了,所以下决心回上海自首。  

责任编辑:新闻公共帐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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