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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牛”轿车“顶”翻卡车 原是醉酒引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18日12:50
  中新网成都3月18日电(陈少飞刘忠俊)18日,因车祸受伤入院的刘某某,见到记者就不停摇头说:真不该喝了酒开车,如今近20万的车子毁了,自己和他人都受伤入院。

  据了解,3月9日,眉山东坡区白马镇境内省道106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轻卡车追尾,致货车侧翻伤及路边行人,轿车燃烧起火,轿车车主受伤入院。

  货车驾员对事故的发生感到不可理解,是什么原因会造成这起事故呢?现场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现场一位目击者说:当时,我看到路口一货车缓慢行驶至白马路口,没有一会儿,后面来了一车,开得特别快,估计少不了150码,就只听到“碰”的一声,前面的货车就翻到路上了,而一辆小车失控飞到对面200多米远的地方起火燃烧。我走近看闹热闻到小车驾驶员有一股酒味。驾驶人刘某某是否饮酒成了货车驾驶员和当地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

  3月18日,记者从眉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理化检验鉴定报告书》上看到小车驾驶人刘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酒精),其含量为150.6mg/100ml。其酒精含量超过醉酒驾车标准,系醉酒驾车。

  交警调查查明,事发当晚小车驾驶员刘某某在丹棱县与朋友喝酒后,独自驾驶川ZB97××9小车沿省道路106线向眉山方向高速行驶,当车行致东坡区白马镇白马路口时,因车速过快,避让不及时,与同向货车相撞而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省道106线道路通行条件好,但是交叉路口多,横穿公路的人车多,道路隐患多,事故发生频繁。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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