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上“金点子”可以上灯箱
来源:
解放军报
2010年03月19日07:06
本报讯崔佰喜、特约记者许玉可报道:连日来,济南军区某仓库勤务队新战士刘思兴奋不已,原因是他下连没几天,给仓库提出的“把法制节目录制剪辑成法纪教育内容”建议,被写进新年度党委工作计划。这条建议不但被仓库评为第一季度“金点子”,仓库党委还把他的“金点子”连同个人画像一块植入营区灯箱进行宣传,并奖励了小刘一套书籍。
年初,仓库党委为了畅通民主渠道,开展了“我为仓库献一计”活动,坚持每季度评选出3条“金点子”,并对“金点子”原创作者,给予宣扬和奖励。此举极大调动了官兵参与单位管理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还提高了党委机关的凝聚力和公信力,有关决策更加科学和贴近兵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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