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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香申报见义勇为遇阻 寻事故现场目击者(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3月21日09:09
  中广网北京3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25分报道,3月9号晚上10点左右,在北京市北六环路段,央视女记者刘薇在遭遇一起车祸后,被一位好心男子救出。随后,刘薇和这位好心人携手救助另一名被困人员时,被随后驶来的金杯车撞倒,双双遇难。

  这位好心人的名字叫曾庆香。19号下午,江西《信息日报》的“特派送信员”来到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代曾庆香的家人提交了见义勇为申请。中国之声连线一直跟踪报道此事的《信息日报》记者徐娆,向她了解一下申请的具体情况。  昨日,赣州爱心群的网友带着慰问金来到曾庆香家乡看望其家人,并在墓地向这位平民英雄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哀悼。当日,得知曾庆香魂归故里的赣州网友自发来到这位平民英雄的家乡看望他的家人,并怀着敬仰之情向其墓地敬献花篮。记者刘念海摄(图片来源:中国赣州网)

  主持人:整个申请过程是怎样的,是否顺利?

  记者:这件事情经过报道之后,反响非常强烈,感动了很多人,认为应该授予曾庆香见义勇为标兵奖。同时我们联系了北京市相关部门,北京市民政局、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北京市对见义勇为行为会有奖励,其中首都见义勇为资金会的一位田女士告诉我们,如果媒体报道的情况跟事实完全吻合,曾庆香在北京被授予见义勇为奖是有可能的,虽然他是来自外省,但是在北京同样有见义勇为行为也可以申报。

  北京方面很热情地教我们应该如何申报,如何书写申报书,需要哪些材料,我们也立即跟曾庆香的家属联系,书写了申请书之后,交到特派记者手中。在17号特派申请员拿着申报书联系上了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优抚科的工作人员,优抚科的工作人员告诉特别送信员,材料大致齐全,但是还差一名现场的目击证人,目击证人不能全部为申报者的家属。因为事故发生的时候,曾庆香是和他妹妹在一起的,事发的路段是在北京市北六环小汤山西桥附近,而那个地方只有主路,没有辅路的,行人没有上去,可能目击者比较少。

  主持人:北京市交管局对这样的事故怎么认定,另外,寻找目击证人能不能从事故的相关方面找到突破口呢?

  记者:北京市交通公安管理局给我们发来信函,复述了当时事发的经过:当时是3月9号晚10点半左右,在北京市北六环小汤山西桥附近,一辆由西向东行驶,运输煤渣的大货车侧翻倒地。央视女记者刘薇经过,致使她的车侧翻经过,发生车祸,正好曾庆香跟他妹妹的车辆经过,他们没有发生事故,而是目睹了发生事故的经过,然后下车救了刘薇。刘薇借曾庆香的电话打电话的时候,后面一辆夏利车也侧翻发生了车祸,刘薇跟爱人说“又有一辆车子倒了,我要去救人。”然后跟曾庆香两个人跑过去救夏利车的车主,但是后面一辆面包车没有看到他们,因为是高速行驶的时候就撞到了他们。

  曾庆香的妹夫告诉我们,现场目击的群众可能是当时经过北六环小汤山西桥附近的车主,只可能是车主。我们跟相关部门的沟通分析,要去找夏利车的车主,可能他目睹了当时事情发展的经过。其次,道路上会有摄像头,也可以从摄像头这方面获取一些信息。

  在家乡,曾庆香积极组织捐款修路,受到村民们的交口称赞。在曾庆香家里是一个孝顺的儿子,慈爱的父亲。在曾经打工的东莞某企业,曾庆香是一名细心能干的员工,曾庆香的二哥曾志高在接受新闻纵横采访时,用好人形容自己的弟弟,他说曾庆香的家庭非常困难,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帮一把好人的家人。

  曾志高:曾庆香就是人好,如果人不好的话,他根本不会出现这种事情。我认为做目击证人是比较困难的,你像我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一个农民家庭。他在北京出的事,叫我们找几个目击证人,我们真的没有办法,家里也比较痛苦。我还有一个老母亲也是70多岁了,我父亲一听到这个事情,受不了打击。因为曾庆香这个人很有孝心,他有两个孩子,最大的12岁在五年级,最小的才1岁多,大的有先天性心脏病,去年4月份在北京做的手术。今天湖南洛阳一个医院派一个专家过来,也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关爱。所以我们也要求他在北京申请见义勇为,应该享有见义勇为称号。近日,根据《江西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信丰县人民政府授予曾庆香“信丰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优抚科也致电曾庆香亲属,认为曾庆香虽然不属北京籍人员,但是他在北京见义勇为,也能和北京人一样申报“见义勇为奖”。

  但是,昌平区民政局同时表示,根据相关申报规定,申报者必须提供至少两名现场目击人,而且目击证人不能全部为牺牲者的亲属,因此,曾庆香申请北京市“见义勇为奖”暂时还不能予以通过。

  同样是见义勇为,在江西和在北京的认定却遭遇了地域差别,见义勇为到底该如何认定?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表示,关于见义勇为,目前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而出台一个统一的规范势在必行。

  杨小军:“在这个事情中我们就发现,虽然事情发生在北京,到底由谁去认定见义勇为?究竟是由发生地的政府部门去认定,还是由见义勇为本人的户籍所在地还是居住地?这个问题在这个事件中已经暴露出来,说明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定、统一的规范。而且现在见义勇为也不单单是一个道德上的问题,现在有很多制度和利益上的问题和关系,这就需要法律来调整。所以我觉得应该说这是一个方向,一个大势所趋。”

  对于如何滋养见义勇为的这片土壤,杨小军教授提出了三点建议。

  杨小军:“我觉得见义勇为这是一个好事,好事就要把它办好。从办好的方向来看,有这么几个值得注意的:一个就是如果现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层面,是应该弘扬的,所以在标准上、在荣誉上应该给予明确的待遇,不需要躲躲闪闪,应该大张旗鼓,这样给社会形成一个示范效应。

  第二,主管部门在认定见义勇为的问题上,在事实的认定、证据的搜集、材料的收集方面不一定要搞的那么机械、那么绝对,毕竟这是一个鼓励人们向善的行为,不要用处罚人或者是处理人的思维来对待见义勇为这个行为以及事实的认定。

  第三,见义勇为有两个方面的东西值得注意,一个是在政治上、名誉上的褒奖,这是应该考虑的,第二就是经济上的,经济上完全由政府来承担也是不够的,全社会都应该参与,从制度上应该建立一个由各个社会民间都能够介入的见义勇为利益调节机制,我觉得这样对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有好处的。”

  一位是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的女记者,一位是从江西信丰大塘埠镇来京创业的农民,两个风华正茂的生命,在见义勇为的瞬间共同见证了大爱的永恒。

  最后和千千万万景仰英雄、期待英雄的人们一起,呼吁事故当天的目击者能够为曾庆香作证,为见义勇为作证。

  记者:“如果您3月9号晚在北京市北六环小汤山西桥附近目睹了当时的一幕,目睹了曾庆香和刘薇两个人是联手为了救人被撞身亡,请你来为好人曾庆香做个证。同时我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曾庆乡申报北京市见义勇为奖是有一个时限的,因为事故发生是在3月9号晚,按照规定申报见义勇为奖的时限是一个月。也就是在4月9日晚,曾庆香申报见义勇为奖必须提供另外一名目击者,希望当天目睹了经过的人能够在4月9号之前尽快的来为他做一个证明。”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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