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事件”应启动第三方调查
山西疫苗事件之类公共事件,不妨引入第三方介入调查,当事部门自己组织专家进行的自我调查既难以服众,也有推卸责任之嫌。
山西疫苗事件,到现在依然是疑点重重,一方坚称自己历时半年所采写的报道全部属实;另一方则回应表示,“山西疫苗乱象调查报道基本不实”,并声称“经省级异常反应鉴定专家组鉴定,接种疫苗后的异常情况和疫苗接种没有因果关系”,而且“调查也未发现接种疫苗致死致残者”。
在事件真相未弄清楚之前,别人不好妄下结论,暂且不妨对双方的言语都持存疑的态度。但具体到山西省卫生部门的调查而言,其可信度显然难以服众。“山西疫苗乱象调查”报道17日出街,但山西省卫生厅18日即表示,根据线索,已紧急安排人员赴基层逐一作调查核实,结果证明“报道失实”。因为报道中提到的“15名致死致残儿童中,在所能找到的10人中,只有1人被鉴定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
且不说记者历时半年调查,方得出如报道所说的“乱象”,山西省卫生厅仅用一天的调查,就得出“科学结论”,如此神速的调查,能否得出权威的结论,很是让人怀疑。更关键的是,有家长告诉记者,在山西省卫生厅发布的调查信息中,他们受伤害的孩子名列其中,但实际上根本没有调查组联系过他们。那么,这个历时一天的调查结果,究竟来自何处?其依据又是什么呢?山西省卫生部门有必要对此作出回应。
事实上,事情发展到现在,单靠其中一方来不断澄清,已不能消除公众怀疑。要想弄清楚事实,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第三方介入调查。这个第三方可以是一个权威的、有公信力的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名单要向公众公布,以确保和疫苗事件没有任何利益瓜葛。最重要的是第三方的调查要向舆论公开,调查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接受公众的监督。可行的做法就是选取有公信力的媒体记者随同调查组一起,将调查整个过程都通过媒体报道,让公众知晓。而且调查组还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的进展状况。没有了利益牵扯,有的是公众的监督,这样的调查结果,其公信力也就有了一定的保证。
再推而广之,为提高类似公共事件调查的公信力,不妨引入第三方介入调查,而不是由当事部门自己来进行调查,这种自我调查既难以服众,也难逃推卸责任之嫌。比如说,在上海曝出钓鱼执法丑闻后,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当事部门,就矢口否认存在钓鱼执法。遭到公众质疑后,浦东新区随后重新组织联合调查组,结果证明当事部门的调查明显违背事实。这个联合调查组即相当于一个第三方的独立调查组,其成员包括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包括律师和媒体记者,从而还原了事实的真相。
再比如,湖南郴州市嘉禾县、桂阳县的数百儿童血铅超标事件,污染事件发生近9个月,但情况说明却称还在“加快调查进度”。这样的调查与其说是在调查,不如说是在拖时间,应付公众。由于其涉及当地官员的政绩,不启动第三方调查,再怎么“加快调查进度”,恐也无济于事。
“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对于山西疫苗疑案、湖南嘉禾血铅中毒等公共事件来说,为了寻求公平和正义,还须尽快启动第三方调查,而不能坐视孩子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漠视。这是良知所在,也是社会责任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