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的提请,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22日审议通过:
批准任命王雄飞同志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江伟松同志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朱雪霞同志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