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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版“彭宇案”官司二审 谁撞了谁仍是谜(图)

来源:大河网
2010年03月23日09:09
李凯强
李凯强

 宋老太
 宋老太

  昨日,郑州市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在中国法院网向全国网友现场直播。

  有三个关键词,让这起案件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诚信、碰瓷、谎言。

  大学生李凯强扶起一个受伤的老太太,可之前两人是否发生碰撞,双方各执一词。

  到底谁在说谎?郑州市中院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团进行探讨。

  ■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徐滢 赵丽 实习生 赵梦龙 王迎节/文 商报记者 田仲煜/图

  案件回放

  一场似有似无的撞人事件

  昨日上午9时,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法庭人满为患,李凯强被告案二审开庭,吸引了众多媒体关注。

  此前,今年1月11日下午,在众多媒体记者的陪同下,李凯强和父母来到当天的事发现场,试图还原当时的情景。

  2008年8月21日下午3时左右,在河医立交桥下,一堆人围着一个年轻人和一个坐在地上的老太太指指点点。

  原来,坐在地上的老太太姓宋,年轻人叫李凯强,几分钟前,李凯强伸手扶宋老太时,被老太指责其是撞人者,要求赔偿。而李凯强则表示,他只是一个过路的好心人。

  各执一词之 李凯强

  我没有撞她,只是扶起她

  李凯强说,当天,他骑着快没电的电动车,经过郑大一附院侧门,车速很慢。

  就在他由西向东往棉纺路上骑的时候,在立交桥西北角,突然听到“砰”的一声,感觉被人蹭了一下。

  紧接着,他听到有人呼喊,扭头一看,在车后两三米远,一个老太太坐在地上,嘴里不停地发出“哎哟”声。

  老太太招手让李凯强把她扶起来。

  “我毫不犹豫过去扶她,可就快要扶她起来时,她一把抓住了我说‘你撞伤我的腰了’。”

  李凯强当时就反驳说:“我咋撞着你腰了?”两人的争吵,立即引来了过路市民的围观。

  没过多久,这起碰撞引起了在附近执勤的巡警的注意。老太太向巡警反复念叨:“他骑车闯了红绿灯,撞伤了我的腰。”

  随后老太太打电话叫来儿子,李凯强也给父亲打了电话。李凯强说,当时有不少路人劝他走,证明老太太摔倒跟他无关,指责宋老太太是碰瓷的。

  双方僵持了一个多小时,当天下午5时左右,李凯强的父亲陪同被撞的宋老太去了郑大一附院。

  “宋老太的儿子开口就向我索要2000元医药费,我没给,说先看病,等处理结果出来再说。”李凯强的父亲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各执一词之 宋老太

  他的车把狠狠地撞到了我的腰

  问题似乎没这么简单。

  庭审中,李凯强的说法遭到宋老太的驳斥。“李凯强说的完全是无中生有,”宋老太说,她从来没有讹过人。

  宋老太对事发过程的回忆是这样的:

  当天,她沿金水路顺着T4路公交车的线路,骑自行车行至河医转盘立交桥西柱子西侧。 突然,有一个小伙子骑着电动车过来了,后座上还坐着一个女的,穿白色衣服,沿建设路由东向西违反禁行规定超速急行。

  “他虽然让过T4路公交车,但他的车把狠狠地撞到了我的腰部,将我连人带车撞倒在地。”宋老太说,和李凯强在一起的那个女的把车子搬起来扔到一边。

  老太太说,她摔倒后,上身就压在车前轮上,将电动车车轮挤得紧靠柱子西北侧,当时电动车没法走了。“李凯强和同行的女的从车上下来后,女的将压在我腿上的自行车搬起,向西北推了有3米多远。”老太太讲,李凯强随后连拖带扯将她移向偏西北有2米多,又迅速驾驶电动车逃跑10多米远,后被3个过路的给拦住了,李凯强才没有“逃走”。

  “车祸发生后,我在家躺了4个多月,不能动,吃喝拉撒都要靠人帮忙。”整个庭审过程,宋老太太都很激动,几次痛哭失声。

  经鉴定,宋老太太腰部骨折,构成八级伤残。

  交警认定

  无法查证事故是谁的过错

  究竟是谁撒了谎?

  2008年9月3日,郑州市交警三大队出具了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

  认定书显示: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无法查证此次交通事故是由李凯强、宋老太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造成的。对这份认定书,宋老太“有意见”。宋老太说,警察到现场后,既没当场做现场勘查,也没做她的笔录,更没有拍摄现场照片,甚至没有提取那3个过路目击证人的证词。

  李凯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也不理解,但他同时认为,“既然没有认定我该负事故责任,就不能认定是我的行为给宋老太造成了伤害”。

  事隔一年多,2009年9月24日,宋老太向法院起诉李凯强,要求赔偿各种损失20余万元。此案得以公开后,迅即成为社会质疑和争议的焦点。

  但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老人是碰瓷,李凯强是被冤枉的”。

  一审判决

  各打50大板,李凯强要赔7.9万余元

  2009年12月28日,二七区法院给李凯强下达了一份判决书。

  判决书内容是这样的:

  2008年8月21日15时14分,原告宋某驾驶自行车自郑州市金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河医立交桥转盘处,被被告李凯强驾驶的电动车挂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后,由于没有医疗费用遂回家治疗至今。

  法院认为,李凯强驾驶电动车与宋某驾驶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

  调查取证认定,无法查证是由李凯强或是宋老太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根据公平原则,原告宋某的损失合理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较妥。因此,法院一审判决李凯强15日内支付宋太太包括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一审宣判后,李凯强不服,提起上诉。河南大学法学院老师郝振江闻讯义务为李凯强代理。

  郝振江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作为原告的宋老太,有举证的责任。一审法院在没能认清事实的情况下,作出判决,是错误的。

  网友关注

  有人称此案为郑州版“彭宇案”

  一审判决引起轩然大波,有人将此比喻为郑州版“彭宇案”。甚至还有网站做了“街头路遇陌生老人摔倒,你会不会搀扶?”的调查,共有13万人投票。

  结果显示,有57.1%的人表示不会搀扶,只有4.7%的人表示会毫不犹豫搀扶,剩余的人则处在观望状态,表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时间,争议四起。

  有专家将此上升至公共事件高度,称“彭宇案”一再出现,是在一步步吞噬人们的同情心。还有人质疑,一审判决“和稀泥”,是在损害法院的公信力。

  7.9万元对于李凯强的父亲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他打算背水一战。

  再度交手

  证人:李凯强是转回去搀扶老太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就在这时,转机出现了。李凯强说,他找到了两个目击证人,一个是张先生,一个是窦女士。

  庭审时,两位证人先后出庭,均表示自己目睹了当天的经过,证明李凯强是转回去搀扶老太太。

  遗憾的是,二人均未看到宋老太太倒地的瞬间,无法证明老太太倒地是什么原因,与李凯强是否有关。二人证明,当时李凯强没有载人,也没看到有人拦截李凯强,与宋老太所述相反。

  视频:李凯强承认宋老太骑车撞了他的车

  宋老太的代理律师抛出撒手锏——一段视频。

  某电视台的一名DV通讯员在案发时,恰巧路过现场,摄制了录像。

  这段录像,虽然没能拍摄到老太摔倒的瞬间,但录下的画面里,李凯强在现场表述异常清楚,是宋老太骑自行车撞住了自己的电动车后车轮。

  同时,宋老太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询问笔录,是在当天纠纷发生不久,交警三大队询问李凯强时做的。

  在这份笔录中,李凯强同样承认,宋老太骑自行车撞住了他的电动车后车轮。但昨日庭审一开始,李凯强却说,当时,他们没有发生碰撞,他是在做好人好事。

  一起交通事故的轮廓逐渐显现。

  二人之间到底发生碰撞没有?庭审中,李凯强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他说,案发现场,宋老太一直说,是他闯红灯载人违规,导致他情绪激动,反斥是宋老太撞了他。李凯强的代理律师表示,当时,被指撞人后,李凯强说的是气话。

  李凯强说:“我撞没撞她这个问题很简单,就是我在前方走,而后方发生的事情我根本就没有注意,我到底跟她有没有发生过摩擦或者碰撞,现在谁也说不清楚,我绝对没有撞她。”

  宋老太说的3名拦截李凯强的现场目击证人,庭审中没能出现。

  网络直播

  全省中院首次网上视频直播

  昨日,郑州市中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部分媒体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团,一起旁听了该案的审理。还印制了相关意见表,征求评审团成员的意见。

  昨日中午12时许,庭审结束,没有当庭宣判。

  主审法官说,评审团的意见将作为判案的重要参考。

  该案在中国法院网同步直播,也成为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首次网上视频直播的案件。

  庭审中,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也专程赶来旁听。

责任编辑:郑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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