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外省打工无劳动合同 受伤后公司称不算工伤
来源:三晋都市报
2010年03月23日02:32
本报讯 (首席记者
邢爱田)“我是来自河南的农民工,现有急事求助你们。”3月20日上午,一位名叫张爱清的农民工给记者来电话,说他在太原小店区一个公司打工,3月14日下午,他干活时不慎将铁屑溅入眼中,医院让其住院,但领他到医院的人说:“这里没有工伤一说,你回家吧。”
记者见到张爱清时看到,他左眼球血红,脸部发肿。他说,他是河南省安阳县白庄镇辛店西街村村民,2月24日他与本村9位村民来到山西太原打工,带他们来的是邻村人王庆华(音)。张爱清打工的公司全称叫山西蓝波洁能设备有限公司(音)。他的主要工作是用打磨机打磨别人焊接过的地方。3月14日下午5时左右,因为是阴天,工棚内又没有开灯,一不小心,砂轮打磨出的铁屑溅入他的眼中。“当时,我就觉得有点痛,流泪不止,但我第二天还是忍着疼痛继续干活,下午我实在痛得不行了,才去附近的一家医院检查,点了眼药水后仍不见好转,又去山西省人民医院检查,医生建议我住院治疗。受伤后,王庆华给了我200元,看病吃饭下来只剩70元。住院需押金3000元,70元怎么住院啊?我问王庆华要钱,他说,这里没有工伤一说,让我赶快回家。现在,我不仅眼睛痛,视力模糊,左半个头也疼痛难忍。”记者在一份病历中看到,张爱清的左眼已有3X3mm的溃疡。张爱清还告诉记者,来到蓝波公司后,该公司一直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3月22日,记者来到蓝波公司。王庆华说,他让张爱清回家,主要是张在太原人生地不熟,找不到眼科医院,回老家不仅能找到眼科医院,还有家人照顾他。他对没有工伤一说予以否认。一位自称蓝波公司办公室的杜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爱清确实在该公司打工,之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是因为该公司将部分工程承包给了王庆华,张爱清属于王庆华找来的人,公司与王庆华有合同。二是张爱清属于临时用工,农忙时就要回去,签的是口头协议。至于他眼睛受伤,公司一直给予积极治疗,已给了他2000元让他看病。而张爱清说,这2000元是他说记者要来采访时他们才借给他的。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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