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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扮港商衣着光鲜 骗好心人六千元领刑4个月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23日17:46
  中新网南昌3月23日电(何柳斌卢中石吴云)两位农民伪造香港居民身份证,假扮成香港富商在江西南昌诈骗,23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胡某、吴某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6600元。

  据了解,2009年12月16日晚20时许,衣着光鲜的胡某和吴某来到南昌市八一广场,两人分别持伪造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冒充香港商人刘一凡和王书杰,假装急需钱用,而自己携带的香港银行卡不能使用,博得好心人蔡某的同情。

  随后胡某和吴某希望借用蔡某的银行卡好让家人汇钱过来。蔡某将自己银行卡号报给二人后,胡某、吴某假装打电话让家人汇钱过来,然后以时间太晚、钱要第二天到帐为由,让蔡某先借20000元给二人,并许诺等第二天汇款一到即归还蔡某。

  随后,蔡某与胡某、吴某一起到南昌市中山路口招商银行取了3000元,然后到象山北路的民生银行取了2000元,蔡某共计给了胡华根和吴亮5000元。后胡某、吴某又以第二天太忙、汇款到了怕无法及时与蔡某碰面为由,让蔡某将银行卡放在二人身上,并留下蔡某的电话号码,许诺汇款一到即联系蔡某。蔡某当即将建设银行卡和民生银行卡借给二人。当晚l0时30分许,胡某又打电话给蔡某,说需要银行密码取钱用。蔡某告知密码后,胡某、吴某分别在民生银行和建设银行各取出800元,并打算次日携款离开南昌。

  17日上午9时许,正准备离开南昌的胡某、吴某在南昌火车站被巡逻民警抓获,两人主动交代12月16日晚在南昌市八一广场诈骗事实。赃款已缴获并发还被害人。

  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吴某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博取同情的方法,骗取他人6600元人民币,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鉴于归案后主动交待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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