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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为一线民警配发现场执法记录仪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3月24日11:51
  新华网北京3月24日电(记者卢国强、李舒)24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率先为一线民警配发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现场执法记录仪,并要求民警在出警时必须使用记录仪如实记录出警全过程,以此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和民警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法制处处长王立国说,现场执法记录仪的推广使用,可以对民警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同时,对于督察部门调取原始资料,公正合理地处理上访投诉案件、维护当事人和民警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

  记者看到,现场执法记录仪如一个拳头大小,正面有一个500万像素的摄像头,镜头下方是开关和录音口,记录仪背面是显示屏。据介绍,记录仪可以连续拍摄6个小时。

  警方要求,民警在警情处置、巡逻盘查、勘察现场、处理交通火灾等事故的执法活动中,必须打开现场执法记录仪进行音频、视频信息采集。

  据了解,北京警方建立了严格的现场执法记录信息管理制度,执法仪共配备了个人和部门两套软件,执法民警可以使用个人软件系统查看摄录内容,但无法进行删改、编辑操作,部门软件系统则由单位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并使用专用存储设备,建立民警的个人现场执法记录电子档案。为了保持执法活动过程摄录完整,民警必须在24小时内将当天的资料交给所在单位指定的资料保管人员进行保管,现场执法记录的内容保存期至少为一年。此外,调取或查看现场资料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审批。

  记者了解到,首批已经有313部现场执法记录仪配发到巡警、派出所、督察等单位,下一步警方将为所有一线民警配发类似装备。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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