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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预警通知:防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3月24日10:26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二○一○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第一次预警通知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2010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次预警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以及部属高校要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继续认真落实各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措施,特别要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报告工作,认真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通知》要求,要做好结核病及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落实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加强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中小学校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

  《通知》指出,要做好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防范,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及饮水设备(饮水机、保温桶等)的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学生饮用水卫生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一次春季传染病预防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各级各类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检查督促学校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有效防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师生身体健康。

  此外,《通知》还对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提出了防控的要点。(记者李小伟) (来源:《中国教育报》)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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