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出纳贪260万今日受审
曾担任体育老师,后任学校出纳边干边学,46岁的史利民2008年至2009年,侵吞该校公款260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和非法活动。
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
辩护律师介绍,史利民在开庭前对犯罪事实表示认可,虽然涉案金额不菲,但“争取个好态度”希望得到法庭“从轻发落”。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史利民表示有意见,主要对指控金额提出异议。他介绍自己在被羁押期间如何痛定思痛,并表示写了一份具体材料呈交,被法官以不符合程序为由制止。
截至记者发稿时,法庭仍在审理。
案情回放
264万只剩0.55元
史利民平日的消遣是推牌九、诈金花和打麻将。2006年开始,他用公款“买单”打牌输的钱和请客花销共三四万元,年底结账时勉强用自己的工资补上。
2007年,他的娱乐消费飙升到40万元,只好卖掉一处房产,勉强将部分公款还清。
此后赌博金额越来越大。
办案人员检查学校账户发现,2005年10月到2009年1月学校的现金结存应为264万余元,但实际仅有0.55元。
所有收支均为“糊涂账”
2008年开始,不论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挪用,还是用于学校正常开销的支取,史利民提现金均不入账。
608人的托儿费、学校的餐费、文具费、活动经费以及员工的药费等等,多少被挥霍、多少被用于学校支出,史利民自己也说不清楚。
提现支票标注“备用金”
2008年以后,史利民提取现金83次,名目大多为“备用金”,此外还有“期末效益”以及“效益奖”。
史利民说,不知道提现用途的,就在支票上写“备用金”。而学校发给职工的奖金,有时也被史利民提出后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