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年报看怪象:只闻高管涨薪 不见股东分红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3月26日08:47
不见股东分红——股市年报看怪象
新华社记者武彩霞、车晓蕙
随着上市公司2009年度业绩的逐一亮相,中国股市长期存在的一个怪象再次困扰着股民和市场。众多公司赢利赚了钱,作为“管家”的经营者忙着拿钱加薪,但作为“老板”的股东拿不到分红。
赢利不分红 “铁公鸡”现象引质疑
深发展公布2009年年报显示,去年营业收入151.14亿元,净利润达到50.31亿元;每股收益1.62元。根据年报,深发展截至2009年末的43.86亿元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补充资本。
深发展赢利超过50亿元却不分红,引发股民和业界的质疑。记者跟踪调查发现,除了深发展,沪深两市大规模出现上市公司赢利却不分红问题,被股民戏称为“铁公鸡”饲养场。
事实上,不仅仅是深发展,A股市场有众多上市公司都存在赚钱不分红的问题。据统计,截至3月17日,在已披露2009年年报的有可比数据的407家上市公司中,有102家公司连续三年未进行过任何分红行为。其中,美菱电器业绩增10倍,净利润额达到3.01亿元。但是,加上2009年,公司已经是连续11年未能提出分配方案回馈投资者,虽然成绩亮眼,但是公司股价却在年报披露日大跌近5%。
3月22日,绿景地产公布年报表示,鉴于现有项目正处于开发建设阶段,资金需求量大,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历史资料显示,自1992年11月23日绿景地产的前身“琼能源A”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至今17年从未实施过分红。
深发展董事长办公室针对记者咨询时解释:深发展2009年底的资本充足率尚未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暂时尚不具备分红条件。在未分红的时候,股东的所有收益也都留存在银行。因此,没有分红并不意味着股东整体收益减少。留存收益再度投资在银行发展中相信也会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深发展的分红方案得到了股东大会99%以上的通过,更多的股民愿意和深发展一道克服历史留下的困难,给银行更多的发展空间。
股东不分红 高管拿高薪
如果说,赢利不分红是为了未来发展能得到股民的部分认同,那与之相对应的高管拿不合理高薪则进一步激起了股民的不满。
年报显示深发展去年实现净利润50.3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719%,却没有给股东一分钱的分红,而24位高管去年薪酬达到4898万元,比上年大幅增长12%。其中董事长法兰克纽曼1741万元,涨了143万元。行长肖遂宁486万元,较2008年增加了68万元。作为深发展独立董事,经济学家谢国忠也领薪80万元。
深发展在披露高管年薪时特别指出,其中包含依据2006年的一份高管及业务骨干的初始递延奖金计划而发放的奖金,纽曼获得的历年累计递延奖金为200万元。
在“铁公鸡”扎堆的中国股市里,高管拿不合理高薪的上市公司远不只深发展一家。其中西南证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0.07亿元,在弥补历年亏损、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和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仍然高达5.89亿元。西南证券依然决定暂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西南证券高管年度薪酬由2008年的65.20万元,飙涨至2009年的1039.26万元,上涨近千万元,涨幅位居沪深股市榜首。
另外,西南证券股东大会还通过了拟以不低于14.33元定向增发5亿股的议案。一方面是高管大幅涨薪,投资者持股一年未获回报,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又向市场伸手要钱。
还有一些上市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但高管依然加薪。ST马龙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8亿元,比上年同期狂跌4229.65%。这家巨额亏损公司三年未分红,2009年依旧对高管人员实施了加薪,增幅为10.29%。
文华财经数据显示,截至3月17日,在已披露2009年年报的407家上市公司中,有102家公司连续三年未进行过任何分红行为。而这102家“铁公鸡”公司中有64家在2009年对高管人员进行加薪,占比达到62.75%。102家三年未分红上市公司2009年共计发放高管薪酬2.46亿元,比2008年增长15.04%。目前统计所有已经公布年报的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在2009年的涨幅为11.49%。
治理不合理高薪须用重典
针对高管薪酬与分红常常不相称的现象,中国人民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高管拿不合理高薪,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对此无能为力,关键是因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
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中,代表股东权利的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但是在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所有者缺位”问题,股东大会实际上为企业经营者所控制,监事会则形同虚设,所以上市公司的权力实际上掌握在经营者手中,一切重大的决策都由企业的管理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出,这就导致了股东也就是“所有者”决策权旁落,“老板”无权、“管家”独大。
这一问题在今年“两会”上也受到关注,全国政协委员蒋洪就提案要求国有资产需要透明运作。蒋洪认为,现在情况是国有企业开多少工资,不是所有者来决定,而是经营者在给自己开工资。“我参加过一个银行的监事会,投票时我吃了一惊,因为他们"按惯例"把利润的20%作为高管的刺激。要知道这不是工资,工资已经有专门的一块,这些是额外的刺激,有多少?我算了下,5亿元,多少人分?100多人。”
为了解决中国股市这种“坏账是国家的,亏损是股东的,分红是老总的、低薪是员工的”的恶性循环。监管层多年来也做了大量努力和尝试,除了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鼓励分红以外,同时制定了种种限薪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措施。
2004年,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就指出,上市公司应实施积极利润分配办法;2006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须符合“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去年8月份,为了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层出台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规定“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不仅将分红比例从原先的20%提高到30%,更是着重强调现金分红。另外,中国银监会3月10日发布了《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高管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将实施更为严格的薪酬制度。但是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这些规定在具体操作层面上都缺乏细则规定,对一些上市公司缺少约束力。
南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李维安教授认为,高管拿不合理高薪是一个世界性问题,也是一个顽症。重症须用重典。
一是要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防止权与管缺位或者越位问题。董事会、监事会各负其责,尤其提高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从根本上制衡经理人权力和自定薪酬问题,避免进一步拉升高管薪酬而快速吞噬企业利润。
二是在目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对上市公司监管和约束,包括要求行业高管限薪,强制公司赢利后分红等措施,并将管理人员回报与投资者回报之间建立关键机制,让“管家”的工资确实能与上市业绩挂钩,能与给股东带来多少回报挂钩。
三是参考西方国家经验,对特殊性、垄断性和资源性行业里的不合理薪酬,建议强制征收高额特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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