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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盗款案和解两年未达协议 加华裔老翁拒弃追究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27日14:19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2年前华裔老翁倪深海入禀安河高等法院,控告道明加拿大信托银行,指其银行职员在10年间,从其户口盗取20万元,但审讯至第5日,倪家突宣布愿与银行庭外和解,事件似乎告一段落。但事隔2年,倪深海昨偕同儿子公开表示,因未能接受银行在和解协议中,要求他们放弃追究涉案银行职员的权利,而一直未能与对方真正达成协议。

  有鉴于事件已拖拉了2年,倪深海亦已届90高龄,事件若再拖延,恐对他们不利,故再度公开事件,并扬言倪深海亲自到多伦多警察总局,要求面见总长布莱尔,希望警方能接手处理该案;必要时他们亦会将行动升级,发动示威及游行。

  道明银行发言人赫克勒(KellyHechler)则响应指,该银行已就有关事件作深入调查,认为倪的指控并不成立,当日愿与倪作庭外和解,乃考虑到不想支付庞大的诉讼费而已。但至于协议内容的细节则不便透露,亦不肯就对方为何拒绝签署和解协议作任何评论。“我们不久前已去信对方,提醒赔偿金额已准备好,对于他们将有何行动,是对方的自由。”

  倪深海指,他在1988年至1998年,被位于丹佛路﹑时为加拿大信托银行的银行职员,在172宗过户办理中﹐盗用他的户口,据2年前其诉讼书指,损失金钱为20万元。当案件审讯进行至第5日时,倪家突宣布会与银行庭外和解。

  倪深海的儿子倪恩辉表示,当时由于“法官施压”,加上考虑到年事已高的父亲可能要“连续审问100日﹐恐他捱不住”,为顾及他的健康,他们惟有“被迫同意庭外和解”。然而,当时和解协议只是一份简单的草议书,当中的一些细节﹐他们是在事后3日才得悉。

  据悉当时银行给予的赔偿只是2万元的象征式数目,甚至不足缴付一堂堂费,但是他们声称,赔偿额多少并非关键所在,而是他们无法接受银行提出的和解协议中,其中一项条款是要求倪深海放弃追究涉案的(4名)银行职员。

  “当初我们调查事件时,要求与有关的银行职员了解事件,银行方面拒绝;当事件闹到法庭时,银行又强调诉讼只是我们与银行之间的事情,但到了签订和解协议,对方竟要我们不能向银行职员追究?”倪恩辉说。

  因此,他们要求银行删除是项条款,但对方不允,结果双方拖拉至今,期间双方律师互相通讯8至10次,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和解协议。

  倪恩辉声称,由于事件涉及公众利益,故誓要追查真相。对于拖拉2年才再次挺身而出。倪恩辉则解释,有感银行采取拖字诀,而父亲又的确年事已高,才有此决定。他们正办理手续﹐以便父亲授权他日后继续追讨行动。

  一名华裔律师表示,当与讼双方同意庭外和解,基本上应即场倾谈和解协议的内容,包括所有细节。然后以文字作记录,双方再签署确立。万一双方事后就协议内容有争拗,或可申请内庭聆讯,研究争拗点应否纳入协议内容。

  当与讼双方同意庭外和解,但其中一方事后又拒绝接受协议内容,不满的一方很难再将事件提交到法院审理。

  对于银行坚持要求倪家同意不会追究涉案的银行职员,该律师表示是可以理解,因为若倪家日后再向有关银行职员提出诉讼,银行职员亦可能向银行兴讼,原因是银行为顾及公司名誉及公众形象,与对方达成庭外和解,却未为因工作而惹上官非的员工提供足够的保障;而且职员一旦败诉,亦间接指银行有问题。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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