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被关了300多天 |
来源:江淮晨报
小伙谈恋爱引来牢狱之灾
前女友告发其强奸,看守所内度过328天
河北小伙儿王杰没有想到,谈恋爱也会引来牢狱之灾。2008年,在北京大兴区一家清真肉食厂打工的王杰认识了女孩儿刘月(化名),在两人交往的一个月时间里,先后两次发生性关系。同年11月,王杰因工资问题与老板发生纠纷,被父亲接回家中。几乎同时,刘月报警称被王杰多次强奸。2008年12月25日,王杰被警方逮捕。2009年11月18日,因证据不足王杰获释,至此,他在看守所里度过了328天。近日,大兴区检察院认定王杰被错误逮捕,经审查后给付其刑事赔偿金36000余元。
男孩被女友告强奸
近日,记者见到了来京领取刑事赔偿金的王杰父子。虽然已经被释放几个月,但王林表情仍很木讷,少言寡语。
据王培宗介绍,儿子王杰1990年出生,2007年到北京打工,开始在牛街卖肉,后来认识了大兴人马老板。王培宗说,王杰在马老板厂内工作过程中,认识了来自河北衡水的女孩儿刘月(化名),两人开始密切交往,在旁人眼里已经是男女朋友,但双方父母都不知情。
王培宗回忆,2008年11月,他忽然接到马老板电话,称王杰和一个女孩儿出了点事情,要他到北京来一趟。“马老板说王杰和人家女孩儿发生关系了,让我赔5万块钱。”王培宗说,他赶到厂里后没有按对方要求给钱,而是直接将儿子带走。回家后,王杰告诉他,那女孩儿是自己女朋友,因为老板克扣工资,两人正商量要回工资后一起离开。
王杰怀疑,老板可能为阻止他讨工资才叫来父亲,并索要赔偿金。王杰称,父亲到厂时他正在车间工作,因就工资和所谓的赔偿问题与老板发生纠纷,两人匆匆离去,根本没有时间和女友刘月道别。
2008年12月25日,王杰在家中被河北献县警方抓获,当天被送至北京市大兴分局执行拘留。此时,王杰才知道,刘月在11月7日报警称被他多次强奸,北京警方立案后对他展开通缉。
检方认定错误逮捕
“两个孩子谈朋友,怎么就成了强奸呢?”王培宗开始请律师,要把孩子救出来,恢复名誉。
河北献县林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宗金杰在调查中发现,刘月在派出所的陈述存在很多疑点,多处前后矛盾,在事发现场没有可以证实实施强奸的证据。2009年4月,在大兴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时,宗金杰为王杰做了无罪辩护。受害人刘月没有出庭。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后,2009年11月17日,大兴区检察院因此案证据不足,做出不起诉决定。当日,大兴区法院准许撤回起诉。2009年11月18日,王杰被大兴区看守所释放。从2008年12月27日被拘留算起,王杰已在看守所度过了328天。
2010年3月24日,王杰在大兴区检察院领取了刑事赔偿金36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