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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将出台 或进石油等领域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3月30日07:52
  中广网北京3月30日消息(记者冯雅)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6时48分报道,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昨天(29日)表示,《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将发布。

  罗国三表示,新的若干意见也是36条,因此可叫做“新36条”。但“新旧36条”有三大不同:“一是范围不一样,2005年的(36条)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2010年的新36条则是针对民间投资的,后者范围小一些。第二,新36条突出执行性和操作性,提出了细化到二级科目的领域。如交通铁路投资,有干线、专线和支线。第三个不同点,是投资方式的不同。新36条不仅是鼓励两个字,而是有具体的方式。”

  罗国三进一步解释说,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方式。“行业不同,采取的准入方式不一样。如果确实需要国有资本控股,要研究国有资本控股的比例能否调整?在支持民间投资方面,特别是支持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上,也会考虑调整准入门槛的比例,更多的吸引民间投资。”但罗国三强调,目前“新36条”还在做最后的修改,最终细节要以正式出台的文件为准。。

  石油行业是民营企业呼声较大、希望进入的行业,对于一些新的规定会放在“新36条”之中,是否会包括原油进口?罗国三对此解释说,这不是进口的问题,而是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问题。这些行业的门槛比较高,政府要设立一个合理和科学的门槛。“合理的门槛是必须的,若干意见只是提出一些方向,下一步将出台一些具体细则。”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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