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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祖俊:发生命案县公安局长必须亲自到现场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3月30日10:12
  人民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赵艳红)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主题与网友进行交流。

  胡祖俊表示,刑事犯罪牵扯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何减少发案,如何最大限度的打击刑事犯罪,是一项永恒的主题。

  胡祖俊表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当中,不能简单地以执法的形式来处理问题,以破案的形式简单对待案件,要带着深厚的感情。老百姓被偷、被抢、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最需要的是人民警察。人民警察一出面,对老百姓是一种信心的鼓励。

  胡祖俊是老刑侦出身,一旦发生刑事案件,他都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胡祖俊定了一条规矩,发生命案涉及到一条人命的,县公安局长必须到现场,两条人命的,市公安局分管局长必须要到现场,三条人命以上的不太多,他自己都到场。“我们到了不仅仅体现一个重视,更重要的是要组织协调尽快把案件破掉,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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