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2008年和2009年,该院共审结交通肇事犯罪案件152件,涉及犯罪人152人,造成150人死亡、7人重伤。
记者通过分析发现,这些交通肇事案呈现出5大特点,其中六成以上的案件都是由于司机有恶性违章行为造成。
特点1涉交通肇事罪多为男性
在152名被告人中,男性犯罪人140人,女性犯罪人12人。
据李晓法官分析,之所以男性居多有两个原因:
第一是男性喝酒比例大。在引发交通肇事的原因中,醉酒后驾驶是其中比例较大的原因。
第二是男性驾驶货车的比例大,而货车是引发交通肇事犯罪的主要交通工具类型。
在朝阳法院审理的152件交通肇事案件中,由货车和大中型客车引发的肇事案件有53起,占总数的35%。此外,引发交通肇事犯罪的交通工具类型还有工程车、摩托车、农用车等。
犯罪男女比例
女性12人
男性140人
特点2恶性违章行为 成肇事犯罪主因
在152起案件中,违章驶入非机动车行车道、人行横道的42件,成犯罪首因。此外,酒后驾驶26件,超速、超载18件,无证驾驶12件,四者共计98件,占案件总数64.5%。
其他肇事原因有机动车在转弯、掉头、超车时不遵守交通规则,或者疲劳驾驶等。
犯罪原因
其他原因54件
违章驶入非机动车行车道等恶性违章98件
特点3城乡接合部道路 是肇事犯罪多发区
在152起案件中,发生在京沈高速、京津塘高速、机场高速等高速路上,或者五环路、京顺路等快速路上的45件,占案件总数的29.6%。
发生在东坝、金盏、十八里店、小红门、双桥、管庄等城乡接合部地区的62件,约占41%。
犯罪发案地点
高速(快速)路45件
其他地点45件
城乡接合部62件
特点4近八成犯罪人有自首情节
在152起案件中,有120人被认定有自首情节,比例达78.9%(大大高于其他犯罪)。法官分析,自首比例较高,一方面是由于交通肇事犯罪属于过失犯罪,肇事后大多能主动报警,等候公安机关处理。
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认定自首的标准较宽,尤其是对于案发后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都认定自首。
自首情形主要表现为案发后主动打电话报警并供述案发后接交警电话自行接受处理在肇事逃逸后又主动投案
犯罪人自首者比例
无自首情节32人
有自首情节120人
特点5积极赔偿被害人获缓刑可能性大
在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由于案发后大部分犯罪人能够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因此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或适用缓刑。
在152起案件中,经过调解有109名犯罪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调解率达71%。
在量刑上,有81人被判处缓刑,适用缓刑率为53%(大大高于其他犯罪类型),被判处缓刑的人员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有34人被判处1年以下的自由刑,占总人数的22.4%,其中20人履行了赔偿义务。
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37人,占总人数的24%,其中履行赔偿义务的有6人。
统计发现,交通肇事被告人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或者适用缓刑。即使在12起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案件中,仍有5名被告人在赔偿了经济损失后被判处缓刑。
法官称,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及时足额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利于安抚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谅解,所以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判处缓刑,以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犯罪人刑期
一年以下34人
一年以上37人
缓刑81人
特别提醒
对5种恶性行为法官会慎用缓刑
但是,交通肇事犯罪毕竟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量刑一味轻缓势必影响刑罚预防功能的实现。
对下列行为一般慎用缓刑:擅闯人行横道、酒后(或醉酒)驾驶、吸毒后驾驶、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
这些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大,即使被告人给予赔偿,在量刑时也会区别于一般的人身伤害案件,酌情从轻的幅度会严格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