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小范得到了一个户口进京的机会,但却因为没有出生证明而迟迟无法进京。
小范将13年前未开出生证明的妇产医院诉至法院,今天上午,该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小范诉称:1997年7月,母亲黄金梅在北京妇产医院产房待产。办理住院手续时,医院工作人员未履行核实身份证件信息的义务,而是让陪同家属自行填写身份信息。
范先生将黄金梅的名字错填成其小名黄金凤,并填错了身份证号码。之后,黄金梅顺利生产小范,1997年2月20日黄金梅康复出院。但妇产医院并未按照规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据今天到庭的范先生夫妇说,在生育小范时,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两人回到山东老家,按照手续,以非婚生子女的名义在接受当地罚款后,给小范登记了户口。
目前,范先生转业,小范有机会落户北京,但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才得知必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为此,范先生夫妇要求妇产医院补发证明,但医院医务人员以黄金梅并未在医院生育孩子为由拒绝。
范先生夫妇认为,医院违反法律规定,在小范出生时未在合理期限内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导致户籍登记、变更等人格权行使受限。故诉至法院,请求医院依法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被告说法
谁能证明她们是同一人
妇产医院答辩称,在现有的登记中,被登记者不但名字与黄金梅不同,就连身份证号码、年龄也有出入,“怎么证明她们是同一个人?”医院表示,这三项最基本的信息都有问题,医院有理由拒绝补开证明。
范先生夫妇承认,在待产时“由于着急”没填写真实信息。
对此,法官也表示非常不解,“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应该知道对方的年龄啊。”对此,范先生说夫妻俩年龄差距太大,不好意思。
此后,双方提出进行亲子鉴定。院方表示,证明亲子关系后,可以考虑补开证明。医院代理人同时强调,产妇要如实告知自己的信息,否则会引发一系列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