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富姐吴英狱中举报两官员(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4月02日04:04
  日前,一份厚达29页的手写材料,从浙江省金华市看守所经由律师之手寄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寄件人是因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判死刑的“亿万富姐”吴英,收件人是浙江省高院负责此案二审的主审法官。

  据悉,这份全部出自吴英本人手写的材料,详细回忆了每一笔集资借款的来龙去脉,并交代了其中4.729亿元的30个去处。其中,多笔资金往来的表述和检方起诉书、法院判决书存在一定差异。而随同材料交由法官的,还有一份调取立功证据申请。吴英希望自己举报湖北荆门市原人大副主任李某和中国农业银行荆门分行某副行长受贿的行为,能够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可能。

  吴英在材料中提出,她并没有故意诈骗的动因,借来的大部分资金也都投入企业经营,并没有用于挥霍。而“非法占有”和“诈骗手法”这两点,正是吴英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的重要因素。吴英本次的材料亦在情理之中,而一审期间控辩双方便分歧巨大,吴英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而检方则指控集资诈骗,最高刑期为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罪可分为四类,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存在一定的量刑差异,后者最高可判死刑。吴英案引发关注的核心问题,就在于民间借贷是否合理、合法,以及如何梳理和厘清浙江等省的民营企业与地下金融之间互相依存的现状。

  《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