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元降为40元,6日零时开始实施
新快报讯(记者 许力夫 通讯员 罗艳 王欣)记者昨天获悉,截至昨天17时30分,国航、深航、川航、海航、金鹿航空、大新华航空已经下发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调整时间为4月6日零时,800公里以上航段由50元降为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不变仍为20元。
据通知,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正常票价50%购票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军残、警残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正常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则免收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