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23日羁押期满 若想获释必须汇回海外巨款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05日15:52
已在狱中呆了500多天的陈水扁,本月23日羁押期满。台湾高院合议庭4月2日表示,扁家能否汇回藏在瑞士的不法所得2100万美元(约合新台币7亿元),关系到陈水扁能否交保及扁案量刑轻重。法官说得明白,下一步,就看扁家要钱还是要人了。
“催死我们也没用”
4月2日,台湾高等法院提讯陈水扁与传讯相关被告出庭。扁案审判长邓振球在庭上说,希望扁家在瑞士当地银行的2100万美元能汇到特侦组指定账户。若款项汇回,陈水扁羁押期满后交保的可能性很大;若未汇回,交保可能性很小,并将影响量刑轻重。
扁家四大案在2008年起诉后,扁家海外资金账面负责人陈致中夫妇就向检方表示,决定将款项汇回换取认罪协商,但一年多过去了,这笔钱依然石沉大海。
为什么汇不回来?吴淑珍在法庭上把责任推给了检方。她说,扁家该签的文件都签了,问题出在特侦组与瑞士检方沟通不够,“催死我们也没用”、“也不能去银行把钱抢回来”。
公诉检察官越方如当场起身反击说,她从农历过年前便不断联系此事,特侦组已尽120%的努力,要把扁家海外的钱汇回台湾,却未得到陈致中和律师的相对回应。
台湾媒体报道指出,检方去年4月曾赴瑞士调查,发现近半年来,陈致中夫妇没在当地请律师代为处理,致使瑞士检方与银行无法将款项解冻。
检方人士指出,特侦组认定扁家海外不法所得至少1亿美元,若扁家连瑞士的2100万美元都没法汇回、父母子女还互相推责任,二审官司的结果,不难预期。
当天出庭的扁案被告包括前力拓集团董事长郭铨庆、前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扁家友人蔡铭哲及陈镇慧等,他们全部表示认罪。
扁案二审宣判定在6月11日。
“怎么做自己决定”
针对汇钱一事,扁家每每前后矛盾,说辞反复。陈致中日前称“妈妈没有授权,汇不回来”,吴淑珍上周又发出声明称,钱可以汇,但不能汇给检方,而是要汇给“第三方户头”,因为这钱“不是犯罪所得”。
《联合报》评论文章就此指出,吴淑珍这个公开声明充分证明,扁家有能力把钱汇回,因此钱汇不回来的责任,完全在于扁家。至于扁家在瑞士的7亿元新台币究竟是干净钱还是赃钱,当然不是扁家说了算,而是由法院判决来认定。
陈水扁本人似乎对4月份交保颇有信心。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日前曾向戒护人员表示,二审辩论已终结,该传讯的证人都完成诘问;至于二次金改案,审判长是对他比较友善的周占春(曾裁定陈水扁无保停止羁押),所以他不担心会被押。陈水扁说这话的时候,也许没有想到,决定他能否交保的“海角7亿”,竟然会卡在自家人手里回不来。
要钱还是保人?这是扁家必须面对的抉择。陈致中的律师4月2日表示,陈致中前一天已发文给瑞士银行,要求尽速把钱汇回来,就算资产损失也没有关系。这次是玩真的还是再次虚晃一枪?祸福都是扁家自受,正如合议庭审判长说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怎么做你们自己决定。”(闵喆)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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