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闻喜“尾矿库事件”调查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韩文 胡风 | 山西闻喜报道
20多天过去了,段淑英的双腿与肚子还在隐隐作痛,难以下地,而她心头的恐慌更是久久难以散去。
2月28日凌晨1时许,从天而降的洪水将酣睡中的山西运城闻喜县石门乡上横榆村村民从梦中惊醒。被上横榆村村民视为“炸弹”的中鑫矿业青山选矿厂尾矿库,终于在正月十五元宵节“引爆”——山上的选矿厂因非法启用已闭库的尾矿库,导致溢洪明渠堵塞,引发决口,村庄瞬间一片汪洋。
洪水下来的时候,段淑英全家浑然不知,直到二儿子接了一个电话后的一声大喊“坝塌了,快跑”,全家人才慌不择路向外冲去。与许多村民一样,段淑英来不及穿好衣服,仅穿了短裤就与一家人跳到冰水中逃向山上。
“刚出家门,水就到了胸口,当时就一个念头‘逃命’!”回想当时的情景,段淑英心有余悸。
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恐慌气氛却在上横榆村四处弥漫。
3月23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专程前往山西闻喜采访调查“尾矿库事件”的发生原因和处理进展。
“流于形式”的闭库?
3月23日,在中鑫矿业青山选矿厂尾矿库现场,记者发现,多台铲车正在库区紧张作业,靠近坝体的一侧,黑褐色的尾矿砂已被新鲜的土方掩埋,坝上一排排幼小的树苗随风摆动着。在尾矿库排污口附近,一面上书“尾矿库闭库警示牌”的石碑挺立前方,落款处的日期为2009年9月20日。
按照《山西省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各级政府应落实安全管理单位,并严禁为其提供电力。
青山选矿厂尾矿库闭库后为何会“死而复活”?
在闻喜县供电公司,记者见到了由闻喜县安监局出具的3份公函。最早的一份是2008年12月12日的恢复供电通知,理由是“按闭库处理的原青山选矿厂的尾矿库需调试尾矿脱水机”;2009年9月25日该局去函通知断电,理由是“发现青山选矿厂启用关闭的尾矿库”;10月22日,该局再次去函通知供电公司为青山选矿厂“恢复检修设备整改用电”,还特别注明“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的安排”。
3月23日,记者到闻喜县安监局查阅了“闻喜县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巡查表”。在仅有的一份关于青山选矿厂尾矿库的巡查表中,记者发现记录有“私自启用关闭的尾矿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等存在问题,及“立即停止供电”等巡查意见,表格下方签有正、副县长等巡查人员名字,时间为2009年9月24日,正好是第二份公函发出的前一天。
既然发现存在问题并采取了断电,为何会在10月22日重新进行了供电?上述公函中提到的“有关领导”又是谁?
针对上述问题,闻喜县安监局张局长以“调查组没有结论之前不便表态”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随后致电闻喜县李尧林县长与运城市张建喜副市长,希望了解“尾矿库事件”的相关细节,但二人均表示“目前调查组正在调查,无可奉告”。
在上横榆村,杨有发感到更蹊跷的是,原来一直用东西遮挡的“尾矿库闭库警示牌”在正月才“揭起了盖头”。他惊奇的发现,警示牌上的具体责任单位竟是“青山村民委员会”。作为村主任,杨有发第一次知道村委会“被责任”,但他记得,石碑去年4月份就已立好了。
根据山西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尾矿库闭库后要抓好“疏水、削坡、建渠、覆土、植树、立碑”6项措施,加强闭库期间和闭库后的安全监管,确保下游居民安全。
问题恰恰出在了闭库后的“水”与“渠”上。
记者试图查找青山选矿厂尾矿库准确的闭库时间,但在运城市、闻喜县两级安监局,记者均没有得到答案。
令记者不解的是,山西省制订了众多针对尾矿库的管理制度,如“领导干部巡查尾矿库安全工作制度”等,加之国土、安监、供电等部门的监管,并明确了闭库后的监管单位与责任人,是什么引发了此次“尾矿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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