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年时报
是什么导致了疫苗“信任危机”
翟春阳
4月6日上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贴签疫苗”事件的调查结果。通报主要有三点内容:一是不论是在2006年-2008年间还是目前,山西疫苗总体上都是“安全”的;二是“贴签疫苗”虽然“违规”,但未有证据影响到疫苗安全;三是相关报道中15名患儿中,只有3例与疫苗接种有关。
不必讳言,这样的一个通报与媒体此前对它的期待,存在不小的落差。这里的“期待”指的是对“真相”的期待,凡对我国疫苗安全抱有良好愿望的人,没有谁愿意此前媒体对“问题疫苗”的报道一一得到证实。当然,卫生部的通报未必就不是真相,但问题是,卫生部可有什么办法让公众相信这就是真相呢?
诚如卫生部发言人所言,“这次的事件客观上已经造成了全国范围内广大群众对疫苗的信任危机”,“已经冲击了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假如这样的“信任危机”乃是由媒体的不实报道及夸大、渲染所致,那么相关媒体确实罪无可赦。而从卫生部发言人回答记者提问的情形来看,也已分明意有所指,比如“这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希望广大媒体朋友遇到报道重大的医药卫生问题的时候,能够可以和我们加强沟通,听取主管部门和权威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
但即便媒体报道的内容与方式确有可商榷之处,卫生部发言人上述说法也显然缺少应有的“自省”。媒体报道或可能失实,但有关部门如果能及时澄清,对媒体质疑坦诚以对,又何至于“信任危机”这一步?而媒体报道失实,也未必不与相关程序的不公正、不公开以及信息的不透明有关——你密封得越严实,就越容易招致猜测。尤需指出的是,卫生部与药监局可说是山西问题疫苗事件的“当事人”——由“当事人”自己调查自己,其调查结果,怎么可能获得公众与舆论的认同?
从3月17日山西问题疫苗事件被曝光以来,有关方面在应对、处理的过程中,总是有意无意表现出对媒体的排斥。这在政府一方,或者担心媒体只添乱而不帮忙;而在公众一方,则愈加认为有关部门要掩盖真相。后来事态的发展证明,有关部门如此排斥媒体是弄巧成拙,让自己陷入“信任危机”不能自拔;反而是媒体包括微博等新生媒体对于真相的锲而不舍,推动了整个事件向良性发展。
当下,对于相当多公众而言,依然“不明真相”;对于政府有关部门而言,当务之急则是致力于“公信力”的重建。有关方面或应学会在“被质疑”、“被批评”甚至在“被不实报道”中积聚“公信力”的基础,公信力必先得到检验而后才能得以确立。有关方面或需再一次体认“公信力”的本质——“公信力”的本质不是权力,也不是能力(如鉴定疫苗的能力),而是一种品德。期待这起“公信力事故”,或能推动相关体制的改革与制度的建设,如建立第三方调查制度,如在疫苗生产领域引入更多的市场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