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杰)去年年初,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启动,全市8000多名民警都要下岗后竞聘。昨天太原公安局接受采访称,改革正向纵深发展。改革后,太原公安局一二级机构精简过半,各类警情大幅下降。
太原市公安局的改革几乎颠覆了原有的“铁饭碗”体制。8000民警全员下岗,重新竞聘。新的竞聘机制实行双向选择。
实行等级化管理。通过网上考评,将所有警官、警员划分为优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将考核结果、工作业绩和职务聘任直接挂钩,优劣一目了然。
引入风险机制。警官实行聘任制,以一年为聘期。只有在年度考评中被评为优等的警官,才有提拔竞聘资格;达到合格以上等次,才可以在次年续聘;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辞退。警员只有考核达到优等的,才有资格转任同级警官。连续5年达到优等的,直接晋升上一级警员;连续8年合格的,直接晋升。
警官职务设置上,取消专职副职,内设机构副职均兼任下一级机构正职,最下一级警官副职兼任警员岗位。
规范机构设置。按现代信息警务的要求,对职能交叉、职责相近的机构进行撤并,建立起职能、机构、序列和称谓规范统一,职责、权限相一致的公安机关组织机构。
太原市公安局机关原有的41个内设一级机构整合为21个,精简了49%;原有的338个二级机构精简到125个,精简了63%。从市局机关3770名民警中精简出的1269名,将全部充实到派出所等一线实战单位,精简幅度达到33.7%。
据了解,实行全员下岗聘任至今,各级纪检部门没有收到一封反映太原市公安局用人问题的举报信,没有接到一个举报电话。
与此同时,2009年,抢劫类、抢夺类、盗窃类警情分别下降了51%、33%和23%,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