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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房申请人现外地驻深办公务员 网民热议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10年04月08日08:09

  市住房和建设局昨回应保障房公示中出现的部分问题

  深圳新闻网讯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保障房?自从3月27日深圳保障房初审名单公示以来,这个问题在深圳市民、网民中引起了极其热烈的讨论。昨天,有一个申请人引起了市民关注:首先,他申报的家庭财产状况为“零资产”;其次,他有一个儿子在国外名校留学;最令人疑惑不解的是他的身份——此人自称为齐齐哈尔市政府驻深圳办主任,并且是该市的公务员。“如果真的是这样,这个人就不应该申请深圳保障房”,市住房和建设局售房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在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昨天下午,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就连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保障房公示名单问题,接受记者采访,做出回应与解释。

  □个案解析

  在黄贝街道的保障房公示名单中,申请号为SL2010021000037的石黎东引起了市民的关注。“深圳的政府官员申请保障房我们都不理解,何况外地的政府官员也在深圳申请保障房,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报料人徐先生说。数日以来,石黎东的工作单位和职务、财产状况、子女就读状况都引起了网友强烈的质疑。

  质疑1

  身份

  齐齐哈尔市驻深办主任,自称该市公务员

  在公示名单中,石黎东登记的工作单位是“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公室”。昨天,记者根据114查号台提供的号码,拨通了齐齐哈尔市驻深办的电话。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石黎东的职务是齐齐哈尔市驻深办主任。其后,记者又拨通了石黎东本人的手机。石黎东坦承了自己的主任职务,同时表示,自己是齐齐哈尔市公务员,目前工作关系还在齐齐哈尔,工资由齐齐哈尔发放,但是户口已迁入深圳。“我虽然是齐齐哈尔人,但是在齐齐哈尔没有房子,更没有在那里分过房子”,石黎东说。

  石黎东的身份引起了网民的反弹。家住黄贝街道的读者徐先生在给记者的来电中说:“深圳保障房制度已经不适应当下深圳的实际情况了,而目前看审查制度疑似存在严重问题,要是连在深圳生活的外地公务员都要照顾,深圳纳税人情何以堪!”

  质疑2

  家底

  申报财产为零

  家庭总资产:“0”。这是石黎东的保障房公示资料中另一个引起众人质疑的环节。徐先生分析说,根据内地市级政府机构的格局,驻深办主任这个级别,应该是个处级干部。“一个处级干部,家庭零资产,是不是太夸张了?”徐先生说。

  对此,记者在电话中询问了石黎东。“我的工资很低,每个月不到2000元”,石黎东解释说,目前他一家三口只有他这点收入来源,他的妻子在齐齐哈尔早已退休,基本没有收入。目前,石黎东一家住在罗湖区黄贝路碧波花园22栋103室,根据记者从黑龙江省驻深办了解到的情况,这正是齐齐哈尔市驻深办的地址。石黎东表示,这套房子是齐齐哈尔市政府买下的,供驻深办使用,目前他工作以及一家人的住宿都在这里。

  为什么申报为零资产?石黎东对记者解释说:“一开始街道办登记的时候,我不大明白政策,以为没有房产、没有汽车,就算是家里没有资产,其他的都没有算,于是就那样报了”。

  石黎东表示,自己是第一次申请深圳保障房,没有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对政策精神领会不深,以致在申报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家庭总资产”条目。现在,他自己也感到申报“零资产”有些不妥,并且主动向黄贝街道办补报了一些财产。“我本身是个公务员,政府给不给我房子,给我多大的房子,我都能接受”,石黎东说。

  质疑3

  儿子

  “自费”留学法国名校

  “法国高等电力学院”——这是保障房公示名单中显示的石黎东的儿子石某松的就读处所。根据记者通过留学网站了解到的信息,这所学校建立于1901年,是欧洲电力工程领域当仁不让的名校。记者此前曾就此问题拨打了罗湖区保障房投诉热线。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儿女留学国外有的是公费的,因此不能说明家里很有钱,也就难以作为不能申请保障房的理由。

  对此,石黎东在回答记者询问时坦承,他的儿子留学法国是自费的。根据记者调查到的情况,这所学校工程师文凭(学制3年)总学费为17900欧元;硕士文凭(学制16个月)总学费9500-10000欧元(最新汇率:1人民币元=0.1099欧元,记者注)。“我儿子学习成绩比较好,因此学校给他补助了一半的生活费”,石黎东说,每年他为在法国留学的儿子支付的生活费大约近2000欧元。

  部门说法

  应不属于保障对象

  在昨天市住房和建设局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记者详细反映了石黎东申报材料中的疑点。对此,市住建局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潘霞云说,深圳保障房政策的保障对象,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政府认定的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像石黎东这种情况,“应该不属于深圳的保障对象”,潘霞云说。

  潘霞云称,如果市民指出石黎东的申报材料上的种种疑点都属实,那么他申请深圳保障性住房的行为就是“不道德的”;申请保障房还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除各街道办外,各区和市住房建设部门都将按照《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层层把关,发现在申报资料上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保障房申请资格。

  部门答疑

  昨天,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谢婉华、房改处副处长李颖、售房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潘霞云就市民关注的保障房公示中的种种疑点,首次作出正式回应。

  “零资产”能不能更改

  问:罗湖区昨日表示部分“零资产”户的资料已经重新更新,有部分“零资产”户突然“脱贫”,重新更改资料是不是已经是不诚信申报?是否会取消这些人的申报资格?

  答:我们本次公示的资料是不可更新的,到终审时才会再公示合格和不合格的名单。反映出来的“零资产”的情况,区和街道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都会设为重点核查的对象,现在还在核查阶段。至于是否涉及到瞒报还是理解错误等,我们都会跟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办法。目前这个阶段还是在重点核查“零资产”户是不是真正的“零资产”。

  街道办初审是否形同虚设

  问:目前初审的入户调查主要都是靠肉眼来识别的,我们对街道一级的初审规定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答:街道办事处主要是对3方面的审查,1、拥有住宅建设用地情况;2、家庭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情况、收入来源情况、集体股份公司分红记录;3、房屋拥有或租住情况。入户调查表我们是有统一的表格,主要包括现住房情况、申请人和共有申请人情况、居家生活消费情况等。目前是初审公示阶段,街道办事处对遗漏、错填等情况予以校对修正,对举报信息组织调查核实,对受理有关申请家庭的举报信息进行严格复核,作为下一阶段的重点核查对象。

  问:前期采访中,部分街道的入户调查表很多项目都是空白的,作为初审单位来说,这种行为算不算渎职?对不诚信申报,有5年内不可申报的处罚,而作为受理单位,如果审查不力导致虚报,受理单位会受处罚吗?

  答:因为材料还没有汇报上来,目前我们对这些情况也不太清楚,对于调查表空白的情况,我们会进一步调查。保障房的审核都有责任分工,对于经查实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保障房申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要进行公示通报,还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于严重失职、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索贿受贿或侵害保障房申请人、承租人合法权益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包括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予以公示通报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

  问:初审公示结束后,还接受投诉吗?

  答:我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受理工作,全市共受理申请8148份,初审合格7857份,初审公示4月10日结束,结束后,如有投诉举报还可以继续向各区反映。初审结束后街道办将申请档案材料报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进入复审阶段。按工作安排,复审时间约为15天,如有必要还可以继续延长复审时间。

  终审能否揪出“李鬼”

  问:目前网友和市民发现了的一些问题,包括资产等街道办一级都表示不属于他们的工作范围,能否介绍下终审是如何进行的?

  答:到了终审不单单是靠我们住建局,必须是部门联动,我们要联合民政部门,并在市公安、规划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对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残疾等级及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比如资产认定的依据是民政局和住建局联合发布的收入认定办法,这个审核依赖于民政部门,而住房的审查到规划国土委查实申请人的房产情况,我们局是由售房管理服务中心来主要承担这项职责。

  问:到终审时的资产认定是只调查到申请截止前两年吗?

  答:具体资产和收入的核查,下一步还要会同民政局制定一个细则,我们以往的操作模式是审核资产到申请前两年,今年的按照通告,我们也是查实申请前两年。

  问:那是不是有投诉了才有调查,主动调查时不查吗?

  答:我们调查是截止到通告发布那天的资产情况,收入是调查前两年。

  问:那目前初审没有发现的问题,在终审一定能核查出来吗?

  答:三个阶段的审查是有分工的,初审阶段只是技术性的审查,复审是复核性审查,终审是联合性审查。比如说房产,会联合规划国土委、产权交易中心、银行等,只要有的我们就能查出来,在我们的程序范围内,我们能做到的就一定会尽量去做。

  “夹心层”何时纳入住房保障

  问:在各方制度都不太完善的情况下,保障房这样分配下去,是否合理合适?

  答:保障房在深圳从2007年才开始,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刚开始要说十全十美也是不太可能的,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我们的工作是很有帮助的。在政策研究方面我们也在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目前,《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已经省人大的审议通过,即将出台实施。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了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责任分工,明确了市、区、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条例出台后,我们也将制定相关的配套办法,对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进行限制,首先优先由政府回购,其次对于上市的年限、利益分成比例、销售对象等进行规定,压缩获利空间,强化产权监督管理,逐步实现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利益均衡,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功能的有效发挥。

  问:目前的住房保障制度主要关注的是低收入群体,那么被称为“夹心层”的白领阶层,他们对社会的贡献更大,购房压力同样沉重,什么时候才能把他们纳入保障范围?

  答:深圳住房保障制度的原则是“多层次、广覆盖”,在首先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前提下,一定会逐步扩大保障范围,今后,被称为“夹心层”的白领阶层会逐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关于“无房户”的认定

  问:很多市民反映,像华泰小区业主这样很多在单位分了房子,只是没有红皮房产证的,也列入了公示名单。这部分人难道也算“无房户”吗?

  答:企业如果真的与他们签了购房合同,严格地说是不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企业给他们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必须实事求是,我们会调查核实。(晶报记者 马骥远 陈小荣)

  市住建局:首地容御保障房的确要给“人才”住

  豪宅社区首地容御花园的部分单位被规划为保障房,连日来引起深圳市民的高度关注。在昨天市住建局举行的媒体见面会上,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个片区的保障房的确是给来深的“人才”预留的。

  据市住房建设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谢婉华介绍,首地容御花园原为一辉花园二期,原为市场商品房用地,1999年经市政府批准转为微利房。2006年,用地单位深圳市优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市国土房产局提出申请,将一辉花园二期经济适用房调整为市场商品房,经市政府批准,原国土房产局函复用地单位,原则同意将该项目部分恢复为市场商品房,即将第4栋348套住房(户型建筑面积均不超过90平方米)作为微利房,其余部分恢复为市场商品房,按规定补交地价。

  谢婉华表示,原市国土房产局依据市政府办公会议精神,将该项目纳入我市人才住房统一管理。目前,4号楼已封顶,外部装修已完成,除门、窗、阳台栏杆正在安装外,其它已基本完工,预计今年12月底前交付。

  深圳为“人才”划出了保障房,然而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却对此事毫不知情。这个现象也引起了市民的议论。对此,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涉及到人才的也不一定人事部门都参与,人才计划的住房办法是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的,现在制定已经接近尾声不久就会出台。”有市民质疑,来深的海归人士大多数已经具备了十分优越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什么还要享受保障房?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批房子并不一定就是提供给海归的。这位负责人说,“人才”的概念不仅仅包括海归,来深创业的大学生、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人才都可以算作“人才”,首地容御保障房究竟提供给什么样的“人才”,还要待4月全市住房保障会议来决定。(陈小荣 马骥远)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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