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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孝昌女子深夜溺水身亡 警方不立案死因成迷

来源:荆楚网
2010年04月08日09:43
冷某称,妻子骑的摩托车是从桥中间一侧水下打捞上来的

  孝昌女子深夜溺水身亡 警方不立案死因成迷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文图/特派记者周寿江)一女子溺水身亡,因没有证据证明是他杀,警方不予立案;家属指出种种疑点,并指证一名曾出现在女子溺水现场一带的“疑凶”;但遗憾的是,在接受警方调查不久,“疑凶”又遇车祸身亡——

  深夜出门

  女子蹊跷溺水身亡

  溺水身亡女子名叫黄玉侠(化名),现年38岁,系孝感市孝昌县季店乡人。生前和老公冷某及两个子女,租住在孝昌县城松竹街,经营食用油生意。

  1月27日晚8时许,黄玉侠接了一个电话后,告诉老公冷某,其表姐胡某在家和老公吵架,她要去劝架:“最多一个小时就回来。”不料,黄玉侠的这句话,竟成了夫妻间最后的诀别。黄玉侠骑着一辆踏板摩托车出去后,并未如期回来。当晚9时30分许,冷某再联系妻子已联系不上。

  黄玉侠一夜未归,她到底去了哪里呢?

  1月28日下午2时许,人们在紧邻县城的季店乡黄埠沙河漫水桥下游30米处的黄埠河中,发现了黄玉侠的尸体。

  当地警方接警后赶到现场,将人和落水的摩托车打捞出来,并展开相关调查工作。

  疑窦丛生

  家属要求立案未果

  事发后,家属及时向警方提供了多方面的线索,特别指出,黄玉侠生前曾受到过该县鸣兴公司员工王晓宇(化名)的死亡威胁,且黄、王间存在经济纠纷,王曾从黄手中赊购8000元钱的食用油,至今未付钱。

  与此同时,家属还发现,黄玉侠出事前,与王晓宇通信联络异常频繁。昨日采访时,记者在家属提供的相关通话记录上看到,事发当天,两人通话和发短信有12次;在当晚6时后,两人一共通话10次;王最后一次给黄打电话的时间,是1月27日晚9时26分。

  警方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在孝昌警方事后出具的黄玉侠死亡情况的调查报告上称,通过调取通讯记录,发现死者与王晓宇当晚有过多次通话,并因此认为王晓宇是黄玉侠死亡情况的唯一密切关系人。

  昨日,黄的老公冷某称,妻子和王晓宇以前是同学,此前,王晓宇经常纠缠妻子黄玉侠;为避免被其纠缠,妻子于去年6月还换了手机号,但还是被王晓宇知道了,纠缠依旧。同时,王还曾多次威胁黄及其家人,并称“他(指王)得不到她(指黄),也不让黄的丈夫得到她”。

  感觉有很多疑点,死者家属曾要求警方立案,未果。

  闪电出差

  “疑凶”称是死者情人

  对此,警方称,根据种种情况,他们在1月28日曾去王晓宇所在村找他,没有找到人。后来,他们到王所在的鸣兴公司调查,才得知1月29日,王晓宇被公司派往江西出差了。1月30日下午4时许,王“闪电”出差回来,警方得知后立即将他带回询问,得知,现年41岁的王晓宇,在鸣兴公司路桥公司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其间,王对民警称,自2008年2月起,他就与黄玉侠“是情人关系,并多次约会发生过多次关系”。黄还曾提出要与他结婚,他没同意,黄为此还到他妻子的娘家闹过;为回避黄,他于去年7月至11月去过云南。不过回到孝昌后,黄曾多次找他联系并接触过。

  据王晓宇对孝昌警方称,1月27日傍晚,黄让他陪同回娘家看望父亲。起初,王骗她说不在孝昌;不过晚上9时许,两人再次电话联系后,王打的到欧河漫水桥的东头河堤,两人会面后谈了半个多小时的话,后他以对方娘家熟人多为由,没有陪同去看黄的父亲。两人就此分开,黄骑车往黄埠河方向走(距此约1500米处,就是出事水域所在地黄埠河),王原路返回家;当晚11时许,王晓宇和妻子从租住处,带了一些衣服床单之类的物品,一起开车回季店乡的老家了。

  经相关调查后,警方认定,因死者尸表没有外部创伤,系溺水死亡,没有证据证明系他杀,也没有证据证明王与黄的死亡有直接关系,故在1月31日凌晨1时许,让王先回了家。

  真相未明

  “疑凶”突遇车祸身亡

  就在种种疑问未理清之前,另一个意外发生了。

  2月2日凌晨1时许,在107国道孝昌兴苑街路口,王晓宇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河南籍汽车辗压致死。据相关监控录像显示,这台车行驶至花园北大桥后又掉头由北向南行驶,车牌号系豫AF××××。

  此前,虽然有种种疑点显现,但警方并未就黄玉侠溺水身亡一事立案。紧随其后,也就是在王晓宇遭遇车祸次日的2月3日,警方关于黄玉侠死亡情况的调查报告出来了——黄玉侠系溺水身亡,结合现场勘查分析,没有证据证明黄系他杀,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不够立案条件,不予立案。

  家属存疑:

  警方是否听信一面之词

  对于王晓宇对警方的相关说法,黄玉侠老公冷某等认为,这是王晓宇编造的谎言,且经过后来的法医鉴定:黄玉侠死亡的时间是1月27日晚上10时。

  家属称,在作案人、动机、时间及地点都非常可疑的情况下,警方没有对王晓宇采取任何控制措施,反而让其回家了;这让他们怀疑,警方太相信王晓宇的一面之词,可能有人在包庇“疑凶”。

  昨日,家属还向记者陈述了诸多疑问,摘录如下:

  1.事发当晚11时,王与妻子回季店老家,而据他们了解,王的孩子在县城上小学,且次日就是孩子期末考试时间,为何选择在这个时候回老家?

  2.黄的尸体1月28日被发现,王晓宇次日就出了差,却又闪电回来,就没有值得怀疑的地方?

  3.通讯记录显示,王与黄几乎每天都有电话和短信联系,且均有“主叫”和“被叫”;但1月27日晚9时26分两人最后一次通话后,一直到1月30日下午4时警方询问王,这近三天的时间里,王一次也没有联系过黄,且王自称是出差回孝昌后才知黄溺水身亡的消息。前后对比,王的行为有无反常之处?

  4.2月1日下午,黄的家属在溺水现场附近发现有延伸约200米的两个人的脚印。经警方鉴定,其中一部分脚印正是黄的;那么另一部分脚印,会是谁的呢?

  5.王“出差”的时间和“死亡”的时间太过于巧合,为何都发生在相关证据被亲属逐渐找到之时?

  警方回应:

  事件处理无失当之处

  昨日,孝昌县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夏祖耀副局长就此事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夏祖耀副局长称,他差不多参与了整个事件的处理,对情况很了解;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警方的作为并无失当之处。对于家属提出的相关疑点,他们均围绕王晓宇的相关关系人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没发现有直接证据证明黄的死亡与王有直接因果关系。

  对于家属指称警方故意放人一说,警方称,1月30日王晓宇回家后,他们也认为王还没有完全说实话,于是决定再次询问王及其爱人,但王晓宇一直避而不见。再见到王时,他已出车祸了。对此,夏祖耀称,王和黄两人现在都死了,有些细节无法再还原说清。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一个细节,当警方1月30日找到王时,发现其下颌处有道抓伤。家属对此抓伤存疑,认为是王与黄在争执时被抓伤的。但王此前对警方称抓伤系1月27日晚间,其妻要看短信与他争抢手机时,妻子将其抓伤的。昨日,警方对此表示,当看到这道抓伤时,当即就派人前往王家,找王妻对质,结果王妻所述与王所说基本一致,所以疑点就此排除。

  会不会是王和妻子事先串通好的呢?昨日,夏祖耀对记者称,现在王已死亡,也很难说清了,不过这确实是一个疑点。

  另据夏祖耀讲,王晓宇遭遇车祸的肇事车事故后就离开了现场。孝昌交警随后找到了肇事车,经调查发现,车祸系肇事车司机过失所致。目前,司机与家属已协商处理完结此事。  

责任编辑:new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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