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警方全力调查网上群发女教师不雅照案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4月09日11:26
6日,一名不明身份者利用网络群邮件功能,向近500名网友群发一女教师不雅照邮件,并且附上了28张室内床上全裸相片和裸照受害女性的个人详细介绍,以及其身边朋友的电话,引起众网友一片哗然。昨日,记者赴湖北蕲春县采访了解到,当地警方正全力追查这名群发邮件者及其作案动机。
28张不雅照流传网友群
昨日,有网友报料称,在蕲春网友俱乐部总群内,一名不明身份的成员于6日上午11时许,利用群邮件功能向全群近500名网友群发不雅照邮件,并且附上了28张室内床上全裸相片和裸照受害女性的个人详细介绍,以及其身边亲人、同事、同学的手机联系电话。此邮件发出后,短短几分钟内,该群内成员就发言达数百次。随后,蕲春本地其余各群也都出现此邮件的群发,部分网站论坛也开始转载相关信息,并附有照片截图。
记者当日欲申请加入该群未被允许。随后,记者网上搜索看到,《信息时报》报道称,该群一名姓陈的管理员已证实,6日确实有成员在群内发送了上述邮件,但随后立即被删除了,该成员亦随即被剔除出群。不过,对于发布邮件者的身份依然无法验证。该管理员称,近日已经与各大网站联系删除附带有的网帖,不希望此事再继续传播。
受害人当日已向警方报案
时下,许多网友都在评论这个“艳照门”事件,猜测发邮件的人和受害人是什么关系,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作案。有人甚至猜测是受害人的前任老公,因为在邮件里,有一个对这名女教师的介绍,里面说她2008年就离婚,离婚后可能与男性交往过程中,得罪了前任老公。也有网友说,发此“艳照门”邮件的是一名女性。还有网友表示关心,当事人是否知道此事?警方是否在调查?
昨日,记者就网友提出的诸多疑问来到蕲春县公安局采访,该局网监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地警方对此事正在全力调查。据该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前日下午4时许接到报警的,当时一名女性向派出所报了案,称自己的隐私照片被人传播到网上。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刻向上级进行了汇报,该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立即要求网监科配合,并将此事作为刑事案件进行调查,从快遏止该邮件继续传播。
不过,当记者欲通过当地警方联系报案人及其家属,以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时遭到婉拒。“为了保护当事人,我们暂时不便透露。”蕲春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解释。
校方称当事教师正在休假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当事教师所在的小学,专程了解这些不雅照的当事人周某的情况。学校一名负责相关工作的教师告诉记者,周某正在休假。“年前她就请了假,到现在还没来教课。至于是病假还是事假,这是个人隐私,我不便透露。”该教师还透露,周某是2004年入校就职的,教学上迄今没出过什么问题,平时为人也不错。
当记者欲继续询问时,该教师委婉推辞道:“这些问题公安网监最清楚,我们都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你们还是去那里了解情况吧!”(楚天金报)
网友呼吁:请不要在网上散播这些照片
“为何这名女教师的艳照会从群邮件中流出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发这封邮件的人是她什么人?”群内网友也有种种猜测。
有人猜测是她的前任老公,因为在邮件里有个对这位女教师的介绍,里面说她2008年就离婚,离婚后可能与男性交往过程中,得罪了前任老公。也有网友说,发此艳门照邮件的是一位女性,等等,说法各异。
而在网上各大论坛,更多的网友则是表达了善意的关注,称此前英国一名叫艾玛·琼斯女教师因自己的艳照被前男友上传到互联网,感到“很害怕”而服毒自杀,演绎出一曲“艳门照”的悲剧,而这一次则不希望网友给涉事女老师以压力,并呼吁不要在网上散播这些照片。
记者调查:始作俑者疑是女教师的丈夫
4月7日晚,新闻记者通过帖子找到据称艳照流出的QQ群,并找到了群主,他称,7日上午当地公安找到他做了笔录,在QQ聊天中,他透露,他与艳照中的女教师认识,“和她老公很熟,还一起喝过酒。”。艳照流出后,女教师曾找到他,要求他不要再将照片外泄,而那时女教师已经报警。
该网友还说,发布艳照的是女教师的丈夫,“不是前夫,就是现在的。”而此人就在QQ群内,至于为什么要给群内网友邮件传送妻子艳照,他称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两人之前在闹分手。“现在他(指女教师丈夫)跑到北京去了,找不到了。”这位网友说。
4月8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根据邮件中提到的这位女教师家庭电话,试图与对方联系以表善意关注,接电话的是一名女士,当记者问周某在吗,对方立即挂断,再拨打手机,已是关机。
之后潇湘晨报记者按邮件中的联系方式拨打了女教师同事朋友的电话。大多接电话后,先质问记者身份,然后都纷纷推脱说不清楚。
不过,其中一位男性同事则称,“知道照片的事,但不知是什么原因。”他表示,女教师艳照的事也是通过别人才得知的,并透露女教师早已不该小学任教。
法学专家:网上散播裸照可处两年以下徒刑
针对此事,4月8日晚,记者采访了湘潭大学法学院欧爱民教授,他表示,通过在QQ群发表别人的裸照与个人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与人格尊严,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在民事责任方面,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进行精神赔偿。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的规定,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刑事责任方面,通过QQ群发布个人裸照,情节相当严重,构成了《刑法》第364条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可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潇湘晨报) (来源:新华网湖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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