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丈夫剪刀刺妻 换来五年半刑期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12日20:37
中新网绍兴4月12日电(李飞云魏金金吴玲玲)人常说“夫妻没有隔夜仇,床头吵架床尾和”,但是在这对夫妻身上显然却并不适用,就是一场由家庭琐事引发的争吵,最终以丈夫站在被告席上,妻子重伤躺在医院收场。
4月12日下午,浙江省绍兴县法院,丈夫胡某站在被告席上显得格外沉默,连脚步也十分得沉重,今年31岁的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岁。
胡某是绍兴漓渚人,在这个有“花木之乡”称号的地方,与许多乡民一样,胡某家也开店做起了花木生意,由胡某的父亲照看店面,而胡某多在外面,而胡某的妻子童某由于没有工作,就在花木店帮忙打点。
一开始,大家也和和睦睦,日子过的很踏实。但慢慢的,由于经营理念的不同,一些家庭琐事的关系,公公和媳妇的关系越来越紧张,虽然作为“夹心层”的胡某也在努力周旋,但妻子童某觉得丈夫其实是站在公公一边的,夫妻关系开始僵化,童某一度提出离婚。
2009年6月19日下午3时许,31岁的胡某在家又和妻子童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童某再次提到离婚的事情,并在房间里找到了两人的结婚证准备带走,胡某见状急忙来抢童某手中的结婚证,但是童某怎么都不肯给。“你要与我离婚,我就要给你死。”气急之下的胡某转身从房间抽屉里拿出一把30公分的裁缝剪刀,朝童某的头部等处一阵猛刺。
童某拼命地喊“救命”,闻声赶来的婆婆急忙拦住了儿子,童某随即逃下楼,当胡某此时已经气晕了头,他奋力挣脱开自己的母亲,又追上前对着童某的身上一通猛刺,直至童某倒在地上失去知觉。
婆婆一看这个场面惊呆了,急忙到处喊人,等回来的时候已经没了胡某的踪影。这时候,胡某的表哥接到了胡某的电话:“我把童某杀死了,我现在去派出所自首。”随即,童某的母亲的也接到了同样的电话,要丈母娘把童某的尸体拿回去,自己去自首。
当天下午3时35分,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而胡某的妻子童某经抢救得救,但因外伤致头面部、双上肢多处皮肤裂伤等,面瘫症状明显,伤势已经构成重伤。
胡某被绍兴县检察院指控犯故意杀人罪,而他的妻子童某也提出了17万多元的民事赔偿,并向绍兴县法院民事庭提交诉状,请求离婚。庭审中,胡某表示,自己不是故意杀人这只是自己气急之下的冲动行为,不是故意要杀死妻子,这只是一个过失。
绍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因家庭纠纷处理问题受挫后,在心理上产生剧烈震荡而萌发非法剥夺其妻子生命的故意,胡某采用的作案工具具有较大杀伤力,对被害人头部等要害部位实施了多次刺戳,不计后果的刺戳行为显示了其具有剥夺童锋利生命的故意,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犯罪未遂。
法院最终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赔偿童某合计127,7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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