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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王”创下渝湘高速超速记录 时速203公里

来源:重庆商报
2010年04月13日00:44

  时速203公里 飙车王自己都被吓一跳

  高速路联网锁定该车,司机面临吊销驾照处罚

  本报讯(记者 邱竹)自称接病人赶时间,不自觉多踩了几下油门,时速竟高达203公里。一辆灰色雪弗兰景程轿车昨日下午创下了渝湘高速公路的超速记录。经过高速路执法八大队和高速公路指挥中心的紧急调度,在20公里外成功将该车拦截,司机李某面临罚款2000元并吊销驾照的严厉处罚。

  雪弗兰成渝湘路飚车王

  昨日下午15:22分左右,在渝湘高速公路进城方向1592公里处,高速公路执法八大队执法人员唐舟山正在利用雷达测速仪监控车速,突然听见测速雷达提示音急促的响个不停,随后听见车后传来一阵巨大的马达轰鸣声音,一辆灰色轿车从测速执法人员身边“嗖”的一声就超过去了。

  雷达显示屏上连续抓拍的三张图片显示,超速的车辆是一辆灰色雪弗兰景程轿车,该车时速达到了203公里/小时,超过了该路段120公里/小时限速的69%,这也是渝湘高速开通后跑得最快的车速。

  唐舟山立即将该车的信息通报给了前方拦截点的执法人员。与此同时,高速路指挥中心也启动联网协查预案,正在全市高速公路网中的巡逻车、各条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各高速公路的各个摄像头都先后收到了协查指令,追查该车下落。

  10分钟后,该车在20公里外被拦截点的执法人员当场拦下,驾驶该车的是一名中年男子,他下车后对执法人员连声道歉。

  自称接病人面临吊销驾照

  据驾车的司机李某称,当天他驾车准备回重庆接一个患有重病的亲人,为赶时间早点到医院,他在行驶时不自觉的多踩了几下油门,没想到会飚到了203公里。李某称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可处以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李某的驾驶证已被高速公路执法八大队依法暂扣。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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