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公车撞人 村干部找人顶罪
晨报讯(记者 邹乐)通州某村村干部酒后驾驶公车将路人撞至身亡,事发后该村干部找来同村村民张某某为其顶罪。目前,两位嫌疑人均被通州检方批准逮捕。
2009年11月14日晚8时左右,村干部张某驾驶着一部黑色捷达公车,由北向南行驶至通州区张采路7公里400米时,驶入非机动车道,将由南向北正骑自行车行驶的邢某连人带车撞出,造成两车损坏,邢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张某电话联系同村村民张某某,并劝其为自己顶罪,出于兄弟情面,张某某出面以肇事司机的身份为张某顶罪,后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