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回应提案评优“潜规则”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4月13日04:14
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回应提案评优“潜规则”
本报讯(记者黄蓉芳)针对政协委员韩志鹏提出的提案评优有“潜规则”的质疑,昨日下午,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召开记者会作出回应表示,市政协提案评优完全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而该委员的提案之所以落选,一是评选时该提案还“没有显出效果”;二是在评委投票中以一两票之差落选。
“不可能是黑箱操作”
前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政协会议小组讨论上,提出自己关于羊城通优惠方案的提案,不仅影响大、得民心,而且产生了实效,而在受表彰的提案中却榜上无名,他认为提案评优有“潜规则”。
“我们是严格按照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提案评优的,”广州市政协提案委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优秀提案的两个标准一是写作质量较高,二是办理效果较好,并通过优秀提案评选小组一人一票评选得出。“目前,广州市政协的优秀提案评选工作,是走在其他城市前列的。”
提案委表示,优秀提案的产生,完全是依据《政协广州市委员会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经政协第十一届广州市委员会第22次主席会议修订,于2008年8月15日颁布实施。
根据《办法》,提案评优有四个步骤:第一步,单位候选优秀提案由各党派、团体及政协各专委会,先行推荐1-2件本单位提案;委员提案由委员们在市政协网站投票推荐;同时,请各提案承办单位向市政协推荐优秀提案。第二步,由市政协提案委按比例推荐候选提案,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第三步,由市政协优秀提案评选小组(成员由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市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组成),以无记名、一人一票的方式选出优秀提案。第四步,报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因此,这个提案评优不可能是黑箱操作,也无法操纵。”市政协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据悉,《办法》对优秀提案的数量是有比例规定的,单位优秀提案数量按照单位提案总数的20%评定,政协委员优秀提案按照委员提案总数的4%评定。“表扬提案”的产生,将单位候选优秀提案余下部分定为表扬单位提案,而在没选上的委员候选优秀提案中,再选50%作为委员表扬提案。
市政协提案委强调,提案评优时都是不署名的,投票者并不知道是谁的提案。“当时有两个评选小组成员,有事不能来,委托别人代投,我们都没有允许。”市政协称,这说明评选过程“基本上还是严肃、公平”的。
“去年立案的委员提案共462件,尤其优秀提案18件,占3.8%,表扬提案9件,占1.9%。”市政协提案委表示,其实绝大部分提案的效果都是不错的,但优秀提案的比例有限。有些提案写得好,但办理效果不理想,或受数量限制,一些办理效果好的提案没评上也是有可能的。有部分委员认为自己的提案应评为优秀,但却没有被评上,这种情况的出现也属正常。
韩志鹏提案列为“C”
据称,市政协委员韩志鹏的提案《变卡为通》,建议羊城通八折,本来已评为候选优秀提案,但最终在评选小组中没有能得到足够的票数。据市政协解释,主要是由于“办理效果”的原因。因为提案评优是在2009年12月,而当时市交委给韩志鹏的提案答复是列为“C”类,即“目前尚未能解决”。而到2010年2月,市交委才逐渐采纳提案,推出羊城通15次以上六折的方案。
那会不会在评选小组成员中有“分猪肉”的“潜规则”呢?市政协的答复是,如果评选时个人有私心,这个可能就不是制度能解决的问题。
日后是否会将民众意见也纳入提案评优的标准?市政协表示会考虑。
对市政协的回应,韩志鹏表示并不满意。但他也同时表示,他写提案并不是为了评优,他仍会尽力撰写高质量的提案。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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