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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完成林改确权面积占集体林地64.7%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4月14日19:21
  新华网海口4月14日电(记者刘羊旸、赵叶苹)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完成林改确权面积17.7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27.37亿亩的64.7%。

  这是记者14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的。据介绍,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发放林权证5954万本,发证面积14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面积的51.2%,有5542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农民真正成了集体林地经营的主体。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在会上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十分显著,发展潜力开始显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山林成为农民的宝贵资产,使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巨大能量和无比积极性得到集中释放。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2009年,重庆市造林798万亩,超过了过去10年造林面积的总和,河南省达到715万亩,江西省达到560万亩,均创历史新高。

  二是农民的收入明显增加。农民在自己的林地上精心经营,发展用材林、经济林,种植油茶、核桃、蔬菜、药材,培育香菇、木耳,放养鸡鸭、林蛙,发展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收入明显增加。

  三是资金等生产要素加快向农村流动。随着林改的深入推进,林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社会资金开始迅速流向林业。目前,全国林权抵押贷款额达到221.4亿元,不断拉动社会生产性消费。森林保险面积2.7亿亩、保额1141.7亿元。

  四是农村基层政权得到巩固。在推进林改进程中,各地把林改作为基层干部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纽带,使广大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一起参与林改、投身林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改善了干群关系,提高了服务水平,增强了执政能力,进一步巩固了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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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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