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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审批进一步放权地方 严限“两高一资”行业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4月15日08:24
  中广网北京4月15日消息(记者邢斯嘉)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08分报道,昨天(14日)下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引发了各界对中国投资环境与市场发展模式的再思考。外资新政是不是抬高了外国企业投资中国的门槛?投资项目审批权下放地方、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会不会为市场风险推波助澜?

  这一次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新修订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中总投资规模,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规定需核准之外,下放地方政府。那么企业投资规模一下子从1亿美元到3亿美元,审批权这样大幅度地下放地方,会不会导致另一轮的审批管理混乱?

  马晓强主任回答得非常坦率——“如果说我一点担心也没有,那不是实事求是的。所以,这里有两方面需要注意:第一,目前我们对外商投资还有一个限制类,这个权限是5000万美元,没有下放。第二,要继续限制“两高一资”的项目,防止像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这样一些产能过剩领域的盲目扩张。”

  所谓的“两高,就是高污染、高能耗;“一资”是指资源性。有这3种特点的行业称为“两高一资”行业。 严格限制“两高一资”,这是否意味着外资今后进入中国的门槛更高?

  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解释说:硬要把《若干意见》里的内容和抬高门槛划上等号是不对的。

  马秀红: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领域投资,不仅仅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两高一资”领域的投资,特别是不能够达到环保标准的投资一律都受到严格的限制。它是作为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大标的重要方面。这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除了在鼓励类要进一步扩大开放以外,我们也要根据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的要求,对外商投资提出一个指导性的建议。这并不是对外资更严格了。

  其实这将更有利于外商在投资的时候找准投资项目,取得更高的投资效率和回报,这实际上是给外商提供了更明确的投资导向。提高外商投资的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在新的时期的确不能再当“两高一资”的世界工厂了。

  在下放审批权限以后,有些地方会不会不计成本地招商引资,不计后果地盲目追求引进外资的数量?这些将是对地方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的一大考验。

  还有,这项外资新政还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规范外资参与境内证券投资和企业并购。这是否会为国内市场风险推波助澜?

  马秀红:我们一方面积极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的方式参与国内企业的改组改造、兼并重组,同时我们也要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要加快建立规范化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这是有机的、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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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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