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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税收调控房市需要大智慧 改革将困难重重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2010年04月16日07:52

  要想让税收真正起到房市“调节器”的作用,破解这个多年来颇为棘手的公共难题,还需要超强的大智慧与宽阔的大视野。

  □吴睿鸫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各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责任。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有关税收政策。(据4月15日《新京报》)

  无论是纸质媒体还是网络媒体,都把税收政策引导住房消费作为重头新闻,进行密集报道,这意味着,社会各界对国务院正在研究制定的个人住房消费税收新政,不仅寄予厚望,而且更期望用税收这把“利剑”,把房价控制到合理水平。

  实际上,房地产领域的税收政策,国家一直都很重视,凡重大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都会让税收充当主角,参与其中。然而,从实践效果来看,笔者觉得,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主要表现在,税收政策制度安排不尽合理,税负大都集中在开发与流通环节,而对房产的保有环节没有涉及。显然,这不仅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和公正性,还会导致不少个人和开发商故意囤积土地,恣意投机,最终使房价像难以驯服的野兽一样,一路飞奔。

  尽管房地产的税种“多如牛毛”,但是,有许多税种从一“出生”,就多年“沉睡不醒”。譬如,有名存实亡的二手房转让个税,还有几近夭折的土地增值税等。

  很明显,要想让税收真正起到房市“调节器”的作用,破解这个多年来颇为棘手的公共难题,还需要超强的大智慧与宽阔的大视野。我觉得,国务院在制定税收政策过程中,有必要从三方面着力:首先,税收调控政策要因地制宜,防止“一刀切”。就眼下来讲,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房价上涨最为严重,而大部分二三线城市上涨幅度远远低于一线城市,这意味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结构性过热和地区发展不均衡。基于此,中央不妨考虑下放税收立法权限,让地方政府也拥有自主的调控税权,这不但能有效避免个别地方房市过热,全国跟着“吃药”现象,而且也会让税收政策更具精准性。

  其次,要廓清新税收调控政策税负的最终负担者。目前而言,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沉重如山”的租、“五花八门”的费以及“多如牛毛”的税,早已让开发商不堪重负。现在,如果再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倘若在新的公共政策出台前,不廓清新税收调控政策税负的最终负担者到底是谁,不进行一次彻底的税费租整合,最终还将让购房者背负沉重税负。

  最后,要在房产保有环节做足税收文章。我国在房地产保有环节几乎没有开征税种,笔者建议,不妨用“三税齐发”(房产税、暴利税和特别消费税)的高压征管态势,对保有环节进行“重税”出击,进而遏制房地产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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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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