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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具间被建成干部福利房 政府协调十年未果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4月19日02:24
  据新华社电 在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一栋三层楼的“违法建筑”却十年时间拆除不了。记者调查发现,这栋“违法建筑”是花桥街道办事处兴建的,早在1999年,它就被武汉中院撤销了规划施工许可证。然而这栋“违法建筑”不仅建起来,而且变成了街道干部的福利住房。

  打着公用旗号建住宅

  违法建筑位于汉口中心区蔡家田小区B区89栋前的绿地旁,三层楼1梯2户共有6套房子。与周围式样统一的8层楼房相比,显得非常特别。

  据小区居民彭华荣介绍,此处原是小区的绿地,1997年8月,花桥街办事处占用这块绿地建楼,理由是,要修建环卫工具存放处及工人宿舍楼,并称获规划部门批准。

  在居民看来,买房时小区的规划中并没有这栋房,将花桥街办事处和规划部门告上法院。1999年,武汉市中院判决:撤销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彭华荣说:“说它是"最牛的违法建筑",因为街道办在没有获得土地使用证之前,就取得了规划局下发的施工许可证;街道办在庭审期间,仍然进行施工;法院判决之后,不仅没有停止施工,反而不断有人进行装修。”

  据了解,虽然违章住宅楼名义是用作环卫工人工具存放处和工人宿舍楼。然而,该楼建成以后,环卫工人一天也没有住过,里面住的都是花桥街办事处的干部和职工。目前的居住者,有两人已退休,另有两人在花桥街街道办任职,另外一人则调任其他街道。

  政府协调十年未果

  2000年9月,小区居民到武汉市规划局咨询,得到的书面答复是:已对花桥街办事处环卫综合楼立案查处,将协调相关部门抓紧办理。

  花桥街办事处有关负责人称,政府正在研究,会给居民满意答复。如今立案十多年了,这栋“违法建筑”仍存在。甚至有人在楼顶又搭建了一层。

  小区居民耿红英说:“执法部门不管,我们也无能为力。案子拖了十年,直到去年,江岸区政府的答复还是区街正在协调解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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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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