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年初至今,全疆56辆“牛车”交通违法百次以上未接受处理。
4月18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的统计数据还显示,全疆仅电子警察抓拍违章超10次未接受处理的车辆高达13015辆,其中2685辆违章20次以上。这些车辆违章多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超速, 其中乌鲁木齐、昌吉州、石河子的多次违章车辆较多。
交警总队解释说,近年来,上述地区执行交通法规较严格,抓拍设备安装的较为密集,抓拍频率也比较高,所以部分“习惯性违章”的司机就很容易多次违章。
按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玛纳斯县城管车
位列一三名
违章次数最多的是一辆车牌号为新B47XXX松花江牌货运车,315次违章未接受处理。
数据显示,该车系玛纳斯县城乡建设局车辆,经记者调查,实为玛纳斯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用车。该车违章记录以闯红灯和违法变更车道居多,几乎都集中在玛纳斯县中华路、团结路及文化路等路段;违章行为从2008年1月持续至2010年3月。
第三名为新B47XXX松花江牌货运车,272次违章未接受处理。该车与“第一名”系同一单位车辆,车牌号仅尾数不同,违章记录、时间、性质及违法行为发生路段也都与“第一名”基本一致。
记者初步计算,玛纳斯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这两辆车,若按闯红灯一次罚款200元、记两分计算,将面临罚款6万多元和记1174分的处罚。
玛纳斯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一位负责人昨日接受电话采访时解释说,他们大队就这两辆车,使用频率非常高,主要用于查处主街道上的流动违章摊贩、道路清雪或流动宣传。县城多处路口都只是红绿灯,没有左右转指示,驾驶人不注意,习惯性右转“不看灯 ”就会被拍,这是违章记录较多的原因之一。
该负责人说,去年得知两辆车违章记录较多后,他还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交通法规。最后,他表示要和交警部门针对处罚问题进行沟通协商。
违章第二名
是辆私家车
新AG0XXX桑塔纳牌小轿车在违章前十中排第二名,282次违章未接受处理。该私家车登记车主是苏某,超速行驶占其违章记录的90%以上,多数违章行为发生地在呼图壁县东风路与乌伊路;违章行为从2008年2月持续至2010年3月。随后,记者又试图电话采访排名前十的私家车违章车主,但他们不是对采访表示拒绝,就是停机或空号。
托县华安路
违章多发地
排前十的违章车辆中,有4辆车的违章地都是集中在托克逊县华安路。
托克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一位交警昨天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华安路属于贯穿小县城的主干道,全程2.1公里,双向4车道,全线限速40公里/小时。2008年3月安装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直到同年10月才启用,该路段全线都安装了警示标牌及限速标牌。
记者又电话采访排名第八的新K20XXX号小轿车所属单位——托克逊县燃气办。一名工作人员说,车是2008年买的,属单位公务用车,基本没出过城,“华安路和友好路交会的十字路口只有一处红绿灯,在红灯右转时也会被拍。”他还强调,华安路上的抓拍机“有问题”。华安路上限速40公里,可是只要到红绿灯处时速超过30公里就会被抓拍。
对此,托克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人员表示,抓拍系统是有“犯错”的时候,但实际上是不会有不实记录被录入进违法信息系统里的。因为电子系统抓拍后,还有一个人工查看、筛选环节,民警会通过逐一调取监控资料核实违章信息,剔除一些特殊情况下未违章而被抓拍的车辆,保证上传违章信息准确无误。被抓拍车辆实际上是车主违章造成的,只是自己没有意识到,如有些路段的确右转不需看红灯,但有些车辆走在直行车道,而非右转弯车道上右拐,电子抓拍系统肯定会默认其为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