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一小区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19日18:48
中新网成都4月19日电 (刘刚 杨希)记者从四川眉山东坡区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已于18日依法对在眉山旭光小区杀人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欧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欧某(男,39岁)和被害人冯某(女)系朋友,2010年4月2日凌晨1时许,二人乘坐出租车回到旭光小区冯某家楼下,欧提出送冯上楼遭拒绝后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冯某倒在了楼下草坪上,欧上前按住冯的身体,并用双手用力掐冯的脖子致使其窒息死亡,后欧某提起冯掉在草坪上的提包逃离现场。
鉴于该案社会关注度高,也引起不少人对案情的的猜测,案发后,东坡区检察院立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4月3日,犯罪嫌疑人欧某在峨眉山市城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欧某供述:当时自己喝了很多酒,在争执过程中不知道为什么就把冯某掐死了,自己现在非常后悔。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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