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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卖地引发腐败案 8名干部涉嫌受贿近千万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10年04月20日14:13

  地处南宁市郊的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山清水秀,是人们休闲度假的好去处。然而几年前,这片干净的土地上却滋生出一系列令人瞠目的腐败案——8名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园土地开发的过程中先后涉嫌受贿犯罪,金额高达近千万元。

  如今,涉案的公园管委会主任莫大勇、副主任汤明星、林政科副科长庞体宏、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蓝云峰、征地拆迁办副主任陈恳等人均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这一系列的权钱交易犹如一场“黑金盛宴”,它的散席,给世人留下了不少教训和思考

  “宴”起——土地开发滋生权钱交易

  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下简称良凤江公园)公园与南宁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高速发展的南宁市早就把良凤江公园纳入了城郊一体拓展的规划版图,这使以土地和林木资源见长的良凤江公园具备了得天独厚的商业开发价值。几年前,良凤江公园的领导班子研究后作出决定——辟出一部分公园土地开展多种经营,进行创收。

  2003年,经过招商引资,良凤江森林公园拿出200多亩土地,陈某出资500万元,共同成立了万泰隆公司,并着手以公司的名义筹建万泰隆建材市场。

  按规定,万泰隆公司利用公园土地进行商业活动,在程序上必须由南宁市土地管理部门先征地,然后再将土地出让给万泰隆公司。可万泰隆公司走的却是一条先斩后奏的路子。他们认为,良凤江公园是万泰隆公司的股东,公司在自己的土地上开办企业,既可以增加国家税收,又可以繁荣地方经济,这样的好事肯定不会被管理部门拒绝,用地手续的审批审核迟早都会获得通过,于是万泰隆公司未等审批手续办下来就开始大兴土木了。

  不料,万泰隆公司的行为很快就被国土执法部门发现,并因涉嫌非法占地受到立案调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长吴茂东多次带队前往良凤江公园开展行政执法,责令万泰隆公司停止非法用地。

  开局不顺,万泰隆公司并不惊慌,他们一方面与吴茂东等人“打太极”,另一方面频频到所在的南宁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催办用地审批手续。不久,公司就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项目入区协议书》,并如数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办理了土地农转建设用地手续,部分建设项目还取得了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土执法人员见状,只好建议撤销对万泰隆公司的立案,后经吴茂东审核签字,2007年1月19日,万泰隆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土地案被正式撤销。

  柳暗花明后,万泰隆公司领导层决定投桃报李,感谢在撤案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吴茂东。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10万元红包被交到了吴茂东的手上,吴略作推辞便笑纳了。

  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吴茂东收了贿赂,原先的执法态度大变,开始积极为万泰隆公司的土地开发出谋献策。几个月后,万泰隆公司又顺利取得了南宁市国土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公司领导层决定再次感谢吴。2008年3月24日,公司又给吴茂东送了20万元“好处费”。

  轻松到手的30万元让吴茂东惊喜异常,他不知道,一场围绕土地开发的“黑金盛宴”正在拉开帷幕,而他是第一位被邀请到桌的“饕餮者”。 万泰隆公司还在继续派发“请帖”,一批“食客”陆续赴约。案发后检察机关查出,公司董事汤明星等人手上还持有公司领导层决定用于行贿的70多万元现金尚未送出去。

  赴“宴”——拆迁办官员见钱“蜕变”

  南宁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办副主任陈恳是其中的另一位“食客”。

  在审批万泰隆公司开发用地过程中,陈恳负责具体的征地、拆迁手续的办理及拆迁事宜的安排。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是一件费力的工作,精明又能吃苦的陈恳在完成土地丈量工作的同时走村串户,做通了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使拆迁工作变得顺利,节约了不少征地补偿款。

  陈恳的卖力令万泰隆公司非常感激。征地工作结束后,公司领导层决定拿出一笔钱酬谢陈恳。2006年初,公司交给良凤江公园林政科副科长庞体宏一个任务,由他具体操办酬谢陈恳的事宜,随后,庞将40万元现金以“感谢费”的名义交到了陈恳手中。

  交钱时庞笑眯眯地说:“陈主任,不给我一点跑腿费呀?”闻言,陈恳当即从庞递给自己的布袋里掏出2万元给了庞,两人皆大欢喜。

  2006年,南宁经济开发区决定实施“金凯工业园桃花岭土地平整”项目,这个项目需要征用良凤江公园的部分土地。这无疑使良凤江公园迎来了又一次土地经济增长的机会。

  桃花岭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自然又落到了陈恳的肩上。不过,这次的工作难度大多了,因为被征地的几个村与良凤江公园之间原先就存在一些土地权属纠纷,扯皮不断。

  一天,陈恳在良凤江公园与薛某相遇。薛某是个包工头,此刻正为承揽桃花岭项目相关工程寻找机会,他与陈恳相识,两人谈到征地、拆迁的事,陈恳直叹气,并问薛某有什么好办法劝劝公园方面向村民让步,薛某答应帮做工作。

  当晚,薛某给陈恳打来电话,说良凤江公园同意让步。陈恳喜不自禁,后两人相约在茶庄详谈。

  见面后,薛某向陈恳提出:“你帮我搞定桃花岭土方平整工程,我不但帮你‘摆平’良凤江公园这边,还给你200万元酬谢。”薛某的“摆平”方案是,让良凤江公园做桃花岭土方平整工程的代业主,代业主可以通过收取工程管理费弥补征地谈判中让步的损失,“做得好甚至还有赚头”。

  陈恳觉得这是个好思路,但不大相信有用,因为这样的操作要征得良凤江公园的同意。第二天,陈恳去到良凤江公园找到主管经营的副主任汤明星试探,汤明星一口答应愿做代业主,并承诺在征地上可以做比较大的让步。陈恳不知道,其实在前一天薛某已经做通了汤的工作,薛使用的法宝也是“好处费”。

  汤明星这个坎过了,陈恳心里异常高兴。随后,良凤江公园作为“桃花岭土方平整工程”的代业主,以每立方米18元多的价格,包下了该工程。

  2006年10月,良凤江森林公园对这个项目进行招标,广西某建筑公司中标,然而具体实施这项工程的则是挂靠在该公司名下的南宁某商贸公司,后者的公司老总即为包工头薛某。薛某的公司主营建材、有色金属生意,并没有建设施工资质。这几年来,薛某看到搞地产太赚钱了,便四下钻营找挂靠单位并四处揽工程来做。5200多万元的“桃花岭土方平整工程”正是用这样的方式操作到手的。

  “开席”——包工头肆无忌惮派“红包”

  如约中标后,大喜过望的薛某开始打赏“有功人员”,逐一派发“红包”。

  2006年12月的一天中午,薛某约陈恳见面。见面后,他将一只装有30万元现金的袋子放到陈恳的小车副驾驶室,寒暄了几句便离开了。随后,薛某又陆续给陈恳送去了170万元,履行了原先承诺的200万元“好处费”。薛某言而有信,颇令陈恳意外,他甚至觉得薛某是个可以信赖的人,因此先后收下200万元巨额贿赂,他并不担心会有什么后果。

  打赏完陈恳,薛某又开始感谢其他相关人员。2006年下半年的几个节假日,他几次去到良凤江公园管委会主任莫大勇的办公室,共给了莫30万元“过节费”。2007年7月2日,薛某又送给良凤江公园管委会副主任汤明星150万元。就连跑腿的庞体宏,薛也给了20万元。

  2007年11月,“桃花岭土方平整工程”快要结束时,为表示感谢和便于以后继续合作,薛某再次送给莫大勇和汤明星各50万元贿赂款。

  做完这一切,薛某还没有停下来,他知道经济开发区的相关部门领导对自己顺利揽到工程也出过力,也要感谢。比如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蓝云峰,掌管着工程款拨付,不送不行;经济开发区企业园区建设公司的蒋某和项目办的王某,当初都是工程项目的谈判小组成员,也办了“实事”,都应该送。2007年2月间,薛某悄悄将60万元送给了王某,并让王某把其中的一半分给蒋某。几个月后,薛某又将40万元交给蒋某,又让蒋某将其中的分一半给王某……

  就这样,一场由包工头与国家公职人员共同操办的“黑金盛宴”遮遮掩掩地开席了。不要以为操持“盛宴”的薛某有多么大方,其实他送出去的贿赂款全部来源于工程的肥厚利润,他称自己只是按照“潜规则”办事而已。

  “宴”散——几多教训几多思考

  2007年底,南宁市检察院接到举报:良凤江公园的“桃花岭土方平整工程”中存在明显的经济问题。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纪检机关依法展开调查。很快,这起涉案公职人员达8人、涉案金额达近千万元的贿赂系列案浮出了水面。

  检察机关还查出,莫大勇、汤明星除在桃花岭工程项目中各受贿80万元、200万元外,2008年春节前夕,在良凤江公园兴建二栋宿舍综合楼过程中,又收受工程老板薛某的好处费各100万元。

  案件经过一年多的侦查、起诉和开庭审理,目前人民法院对此系列受贿案的各被告人均依法作出了判决:

  良凤江公园管委会主任莫大勇受贿18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10万元;

  良凤江公园管委会副主任汤明星受贿3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50万元;

  良凤江公园林政科副科长庞体宏受贿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长吴茂东受贿3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办副主任陈恳受贿24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蓝云峰受贿46万元并犯有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另涉案的王某、蒋某因各受贿50万元,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一场“黑金盛宴”毁掉了多名国家干部,他们为自己的贪欲付出了代价。同时案件中也暴露出土地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建设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不少问题,引人深思:

  ——根据市场价格和有关规定,当时南宁市土地平整工程每平方米的成本价约为14元,然而在良凤江公园的桃花岭项目协议中,价格却高达18.8元,这个异常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警惕。

  ——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广西某建筑公司仅以低于其他公司10万元的报价中标,参与投标的其他7家公司中竟有6家的竞标报价毫厘不差,这里面显然存在透露底价、串标的嫌疑,但仍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桃花岭土方平整工程”虽然由广西某建筑公司中标,但真正实施该工程的却是没有资质的挂靠公司,工程建筑领域里的挂靠“潜规则”为何屡禁不绝?工程的质量何以保证?

  ——检察机关在对良凤江公园的财务调查中发现,项目标的达5200多万元的“桃花岭土方平整工程”实施过程中竟没有一分钱存入账户,而其出纳和财务顾问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存款却高达数百万元。这一虚一实之间给账外资金的违规操作提供了极大方便,为什么在工程建设长达数年的过程中,没有人提出异议?

  此外,此系列案两家涉案公司的老板送出去的贿赂款动辄几十几百万元,行贿肆无忌惮,他们明知贿赂违法,却敢以身试法,他们的胆量究竟来自于对法律的藐视,还是由于把握了某些国家公职人员浮躁的趋利心理?

  警惕啊!手握公权的大小官员们。

  花絮:

  受贿后取悦情人

  却两度“后院失火”

  陈恳第一次拿到万泰隆公司送的38万元“好处费”后,一时感到有些无措。该怎么处理这笔横财呢?他想到了自己的情人谢某。谢某原是一家商场的营业员,2004年底陈恳认识她不久,两人就在外租房筑起了欢乐窝。已有家室的陈恳一直对谢某感到愧疚,于是他决定把这笔钱交给谢某。

  陈恳驾车赶到他与谢某租住的楼下,神秘兮兮地把谢某唤入车内,打开钱袋子给谢某看,经济不宽裕的谢某兴奋不己。不久,陈恳和谢某商量,从38万元的贿赂款中拿出20万元开家布店给谢某经营,余下的钱则给他们的欢乐窝添置了电视机、冰箱等生活用品。

  陈恳与情人品尝到了肆意花钱的乐趣,但这感觉并没有持续多久,陈恳的妻子便在丈夫的异常兴奋中发现了他婚外情的蛛丝马迹,进而找到了谢某大闹了一场。谢某吓得花容失色,逐渐疏远了与陈恳的来往。

  后来,当包工头薛某把30万元钱送给陈恳后,陈又想到了他的新情人范某。谢某离开后,难耐寂寞的陈恳又和在娱乐场所上班的范某交往了起来。范某很会讨人欢心,她发现陈恳常常为生了女儿感到遗憾,便表示要给他生个儿子。陈恳大为感动,决心好好回报范某。于是他直接把30万元现金交给了范某。

  陈恳一共收取薛某200万元“好处费”,他将其中的80万元都交给了准备为自己“生儿子”的范某,孰料再次“后院失火”——范某拿了钱后拔脚溜了人,陈恳的“儿子梦”泡了汤,却又不敢报案,郁闷了很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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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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