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北京干部公选传递制度进步信号
肯定“大评委制”等考评方式,同时提醒注意避免人情环节,进行有效监督
■本报记者 李海楠
4月21日,北京第十次干部公选启动。此次公选共包括241个职位(其中副局级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38个),涉及18个区县和50个市直机关及市属企事业单位。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此次北京最大规模的干部公选首次引入“大评委制”对参加公选人员进行面试,传递出了干部选拔制度的积极信号。专家同时提醒,新制度引入的初期,需要注意避免评选过程中的人情环节,进行有效监督以避免阻碍干部选拔的因素出现。
“大评委制”推行意义重大
据记者了解,本次公选推行的“大评委制”中的评委成员除了考官,还另设“两代表一委员”(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由所在单位同事、服务对象(如所在单位的对口单位)组成群众代表,群众代表比例将超过考官,每一名评委均有相同的打分权限。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李拓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评委制”的推行传递出了一个积极信号,即干部选拔朝着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迈进了一大步,更加有助于公选出适合于各个岗位的人才担任领导干部。
“此次推行的考评制度比以往的小范围选拔任用更加公开和透明化,在听取多方参考意见及考评后,对需要任用的人员决定是否任用也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李拓说。
据了解,此次公选在报名环节还采用了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社会举荐等三种方式;在考察环节,则采取在媒体上公示考察对象、扩大考察谈话范围、实行延伸考察。
李拓认为,这样的安排更证明了相关部门希望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坚持透明和公开原则。
一位当天上午刚刚完成网上报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参选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采取自荐方式,他首次参加了干部公选,也得益于“大评委制”的推行,为其在评委考官前更好、全面地展示能力提供了更大可能。
“毕竟评委中有着更大范围的考官对我进行考评,加之有相识的同事,对自我能力的考评就会更加全面和客观。”该不具名人士说。
公选重视监督,具示范效应
据记者了解,此次公选特意强化了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公选每个阶段的进展情况和群众关心的其他情况,都适时向社会公开。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委组织部还将联合组成监督小组,畅通电话举报、开辟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等监督渠道,全程监督公选过程。
对此,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肖鸣政对本报记者表示,任何制度的执行都要突出监督职能。他说:“此次公选推行的‘大评委制’的确有助于更好地选拔出优秀和有用人才,但与制度推行同等重要的就是做好监督工作,以避免考评过程中的各种人情因素的掺杂。”
李拓也认为,干部选拔制度改革是国家深层次的制度改革,在向“制度选人”过渡的同时,“要做好监督工作,防止公选变成暗箱操作,甚至成为作秀。”
肖鸣政认为,北京这样的选拔制度在全国有着极大的示范效应,为其他地方的干部选拔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