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弄丢2万元货物只赔200 快递员揭潜规则
来源:
北京日报
2010年04月22日04:45
2万余元快递物品不翼而飞,因未对货物进行保价,快递公司仅愿意按快递合同赔偿2倍快递费即200元。昨日,收货人王女士将中通北祥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朝阳法院,索赔货款21612元及利息。
据介绍,2009年4月14日,远在云南曲靖的服装销售商五色风马公司将王女士订购的服装包裹通过中通北祥快递送货,整批货物价值21612元。但不久王女士被告知快递过程中不慎将该包裹丢失。此后王女士多次向快递公司提出索赔,但快递公司答复则是,按照公司速递详情单上注明的《契约条款》表明“未报价快件,信件类按服务费用的2倍赔偿,包裹类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不高于本次服务费用的5倍”,只同意赔偿200元。
相差100多倍的差额让王女士感到十分气愤,她认为,上述条款内容违反了公平原则,免除快递公司自身的责任,属于无效条款。应当按照《合同法》规定“按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调查
快递员揭规避风险潜规则
不给用户提保费的事,不提最高赔偿标准,不签字不让验货。“一个合格的快递员,必须学会这三手,要不自己就赔惨了。”25岁,干了近5年快递工作的小郑向记者“泄露”了快递行业潜规则。
手法
故意回避保险费用
按照一般程序,消费者在投送快递时,一般是由快递员上门收取物品,记录投送地址,然后打包、收钱。猫腻就存在于最后一步。首先,快递员会告诉公司收费标准,投送时间。此时,他会说为了节约时间,一般就写投送人姓名和地址、收货人姓名地址及双方联系电话,有意无意地省略掉一个关键步骤:保费。这也是快递中的第一个猫腻。
保费是按照货物价值按百分比收取的保价费用,如果交了保费,货物丢失后就能按物品价值索赔。不交保费,快递公司便可以用“未缴费不承担保险责任”规避责任。据调查,各个快递公司的邮件保价费用差异很大,其中宅急送、联邦快递和顺丰快递保价费用收取的较低,在3%。到5%。,而圆通、申通、天天、全一等快递公司的保价费均在3%到5%之间。除了宅急送明确表示和平安保险公司有保险协议之外,其他的如申通、圆通、顺丰、天天、联邦等都没有告知记者和哪家保险公司有相关的服务协议。绝大部分快递的保险都是由快递公司本身承担。
因此,快递公司对保费并不感兴趣,对贵重物品快递公司不保价或是不承运,联邦快递还规定只为价值7000元以下的进行保价。即便是普通邮件,快递公司保价服务也是有一定限制的,上限金额差异很大,从5万到25万不等。“如果投送人交了保费,万一东西丢了,我们可赔不起。”小郑说,他们一般不会主动去提醒投递人交保费。
手法
不告知最高赔偿标准
在所有的快递合同单的背面都有一整版的快递合同约定,其中会有一条规定:物品丢失后无保价最高赔偿额,一般都是200元到500元不等。小郑说:“如果是大件的话,200元到500元一点不高。这点我们也不会特意说明,反正许多顾客也不问。”
很多消费者往往都没有仔细看就签字了事。一旦出事又未交保费,快递公司就会用最高赔偿标准进行赔偿,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
手法
先签字后验货
按照国家规定,当货物送达收货人时,应该是先验货后签字,但几乎所有的快递员都要求先签字后验货。“我们一般会解释为公司的内部规定,东西送到了,收货人也不会在这个问题上较劲。”小郑说法律虽然规定了“先验货再签字”,但实际这样做的快递员不多。快递公司往往利用这条规避原本应当由其承担的风险。因为未签字前,验货发现货物丢失或者不符合时,快递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者免费送回发货人的义务。而一旦消费者签字后,就意味着快递合同完结,快递公司不再承担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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