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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交易“悔买”纠纷明显增加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4月22日14:49
  中广网南京4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50分报道,房贷新政出台后,南京楼市出现“退烧”迹象。在经历了卖房人坐地提价、频频毁约的“发烧期”后,买房人开始掌握主动权了,记者近日从南京多个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由买房人毁约引起的房产纠纷明显增加。中国之声连线中央台驻江苏记者杨守华了解详细情况:

  主持人:这些房产纠纷主要集中在哪几个方面?

  记者:第一种情况是刚买完房子,价格就下降,买房人想毁约。第二种情况是,在房价疯涨的时候,卖房人后悔价钱过低,毁约。结果被买房人将其告上法庭,申请诉前保全。现在房价下跌了,买房人可以不买房主的房子还要赔付买房人违约金。第三种情况是因为房贷收紧,贷款无法下发导致的连环交易风险,这种纠纷基本上是由房主“卖旧买新”产生的,就是房主想卖掉旧房子筹款来买新房子。还有一种就是因为银行政策调整放不出贷款导致的贷款逾期,进而引发的房产交易纠纷。

  针对第一种情况,买房人嫌房子买贵了,律师认为,如果双方订立了合同,买房人就不要折腾了,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针对第二种情况,卖房人出尔反尔的情况,律师认为:房价有涨有跌,只要发生交易,就有商业风险。长期来看,这种风险对双方是公平的。买卖双方在交易前理应能够预见风险,拿房价上涨或下跌作为违约的借口,既行不通也不应该。

  针对“卖旧买新”产生的与上下家引发连环交易纠纷,律师认为,卖房人在卖房时需要完善合同,避免出现一些意外情况的出现。

  据律师介绍,今年起,因为贷款逾期引发的房产交易纠纷明显开始增多。律师建议市民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尽量在约定付款日期上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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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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