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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引进有新法 本科生可申报先落户后就业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4月23日10:00

  南方日报讯(记者/叶明华通讯员/龚婷)深圳市2010年的人才引进工作将于4月27日启动。昨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今年人才引进的新政策。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时发布了《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分别对接收干部调配、应届毕业生、招调工入户深圳的条件和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降低了毕业生入深门槛,细化了干部调配的各项条件,也修订了招调工的职业工种目录。

  新发布的《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允许“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或者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并且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入户深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明指出:“这意味着这部分毕业生在毕业以后可以先选择将户口落到深圳来,然后再在深圳找工作。”

  深圳地区读者详见《深圳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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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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