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王媛)“这几天真是忙得焦头烂额,嘴皮子都磨出泡来了,可是一单交易都没成,全都是在调解纠纷,我们这房屋中介干脆改成调解中心得了。”22日上午,记者来到刘女士位于宁夏路的房屋中介,只见她的店内聚集着七八个人,有买房的、卖房的、求挂房源信息的,刘女士在众人之间不停地开导、劝说,忙得是满头大汗。但刘女士告诉记者,这可不是在做房屋交易,而是在调解纠纷。
刘女士介绍说,“生意做不成还不算什么,关键是‘悔房’的太多了。”刘女士说,一般二手房交易很少有一步完成的,一般都是买卖双方看好后先签一份协议,交上几万元的定金,再约好一个固定的时间签订最终的交易合同,而就在等待的这段时间,新政策接连出台,几乎有30%的二手房交易都出现了“悔房”、“毁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毁约方既有房主也有购房者。市民吕女士就是提出“毁约”的购房者,她在一个月之前在中介的介绍下有意购买市北区伊春路附近的一套二手房,交上3万元定金后,与房主约好6月初签合同,但就在上个周,她告知房主“不买了”。“我知道这属于单方毁约,定金不退,但是房贷政策一出,二手房价格肯定会降,所以,现在赔点定金和中介费也比现在下手购房划算。”吕女士向记者谈了她的“小算盘”。
当然,也有房主“悔房”的现象,刘先生就出于二套房贷款受限的政策而无奈收回了准备卖出的房子,“手里现在有两套房子,本来准备买了这一套周转资金再购置一套新房,但是现在二套房的贷款首付和利率都上调了,盘算了一下,现在出手并不是个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