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在日本东京律师会馆前,中国劳工受害者家属代表张造领(中右四)、安增禄(中右六)、石桂旺(中右七)与律师、支持者合影。 |
据央视昨晚最新消息,有报道称183名原中国劳工及其遗属代表与日本西松建设公司达成和解,西松建设公司将支付赔偿金额共计1.28亿日元(约合人民币930万元——编者注)。但遭到中国劳工原告方全体拒绝,并且表示不满意。
据悉,西松公司要求在和解条款中写上中国人的请求权已丧失,在此情况下给予适当的救济,原告认为这是对中国人的侮辱,所以拒绝。劳工原告将于今日召开记者会,并要求西松公司诚意对待历史责任,不要玩文字游戏来推卸责任。
据新华社消息, 26日下午,日本西松建设公司在东京简易法院法庭上与“新潟县信浓川水电站中国劳工诉讼案”原告实现和解,向原告谢罪并给予赔偿。
和解书说,西松建设公司承认二战时强迫中国劳工做苦役的历史事实,表示对此负有历史责任,向受害者及其家属谢罪,并向受害者及已故受害者家属给予1.28亿日元的赔偿。
1944年6月至1945年1月,“西松组”(现西松建设公司)将183名中国劳工强掳到日本新潟县信浓川水电站工地从事重体力劳动,中国劳工受尽了迫害。
中国劳工1997年9月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西松建设公司谢罪并给予赔偿。东京地方法院2003年3月作出驳回原告诉求的一审判决,原告随后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东京高等法院2006年6月驳回原告诉求。再次上诉后,2007年4月,日本最高法院作出驳回中国劳工的诉求的终审判决。 (据新华社、央视)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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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日本西松组(即现在的西松建设)在中国强行绑架360名中国人到广岛县安芸太田街的安野发电所建筑工地,强制他们从事艰苦劳动。由于长期受到非人的残酷压榨、毒打,很多中国劳工患上疾病,其中29人死亡。1998年1月,他们中的5人代表360人组成原告团,对西松建设的强掳行为以及强行劳作的加害企业提出起诉。2002年一审广岛地方法院的判决认定强掳和强迫劳动等事实违法行为,但以原告诉讼时效已过等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求。2004年二审广岛高等法院裁定“时效主张明显违反正义原则”,要求西松公司方面按原告要求支付总计2750万日元的赔偿金(约合179万元人民币,相当于一名原劳工获赔550万日元)。二审后,西松公司提起上诉。
中国对日诉讼处境艰难:
从1995年到现在,有关中日战争受害者赔偿的诉讼一共进行了27件。而到终审阶段,中国受害者却没有一个能胜诉的。仅07年4月27日一天,日本高法就审结了两件诉讼,驳回了4件诉讼,还有17件正在诉讼过程中。然而“请求权放弃”将影响今后的诉讼,结果不容乐观。康健律师表示,中日律师不会放弃法庭斗争。“请求权放弃”并非无解,他们正在考虑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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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条路走的这么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