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政府公布新宪法草案 吉尔吉斯斯坦或将走向“议会制”
4月26日,吉尔吉斯斯坦临时政府公布了新宪法草案,并交由全民讨论。根据安排,吉各界对宪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将在5月14日前汇总,草案最终版本将于5月19日公布,关于宪法草案的全民公决将于6月27日举行。
吉临时政府自4月8日成立后,就将起草新宪法、恢复国家法律秩序确定为临时政府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为此,临时政府成立了由临时政府副总理、前议长捷克巴耶夫为首的制宪小组,负责起草新宪法草案。4月中旬,吉临时政府又宣布成立宪法会议和中央选举委员会,分别负责宪法草案的最终审议以及宪法的全民公决工作。捷克巴耶夫4月15日表示,临时政府制定了为期一年的国家“重返民主之路”计划。根据这一计划,临时政府将在头半年完成宪法、选举法等法律制定工作,确定国家基本的政治制度。吉临时政府总理奥通巴耶娃认为,为了保障吉不再发生类似的“革命性事件”,必须对国家政治体系进行彻底改变。
此次宪法草案共分10章110款,与前一版本的宪法相比,此次制定的宪法草案对有关总统和议会职权的章节作了颠覆性改变,其最大特点是确定了吉“议会制”政体。根据草案,总统只是国家权力的象征,起到仲裁作用。宪法法院将被取消,其职权转交最高法院。议会不仅拥有立法权,还可以对关于确定国家内外政策的法律进行修改和补充,过去由宪法法院拥有的法律解释权也归属议会。议会议员将在全民选举中按党派原则产生,得票率在5%以上的政党可进入议会,并按得票率分配议席。在选举中获得多数议席的党团将确定总理人选,并负责组阁,政府将对议会负责。议会可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并有权弹劾总统。
该宪法草案如获通过,将是吉尔吉斯斯坦独立以来的第九部宪法,该国此前的历次修宪也都是围绕着总统和议会职权分配而进行的。这次公布的新宪法草案表明,吉临时政府希望通过建立议会制政体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并为国内各政治力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机会,避免国内政治矛盾再次出现激化。
(本报阿拉木图4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