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略阳推行纪检案件协查制度破解乡镇办案难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4月28日18:27
人民网西安4月28日电 (杨彦、李维刚、王伟)办案力量薄弱、业务不熟练、人情因素干扰大、监督不到位、效率低下等问题,一直是困扰乡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难题。今年以来,陕西省略阳县纪委监察部门大胆创新,打破乡镇行政区域界限,实施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着力破解此类问题。
近年来,略阳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先后探索推行提级办案、交叉办案的基础上,今年又结合本县实际针对基层单位办案人员少、办案力量薄弱的实际,创新性的制定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信访初核及案件查办协作制度,整合办案力量。
针对各乡镇和部门实际,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县21个镇、24个县直纪委纪检组划分为5个协作单位,每个协作组由一名县纪委常委(或室主任)任组长,协作组内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直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及县直纪检组组长为成员。一方面,由县纪委从受理的信访举报中筛选出认为案情重要或复杂的违纪线索,交协作组负责人安排布置,协作办理;另一方面,案发地乡镇纪委或县直纪委、纪检组认为本乡镇、本部门查处有困难、有阻力的违纪线索,及时向县纪委写出书面报告,经县纪委批准后,交协作组负责人协调办理。一般的案件线索,仍由各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按程序自行办理。遇有重大疑难案件或特殊案件,成立专案组,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协调调查。
通过运用办案协作区制度,整合了内外办案力量,科学配置办案资源,突出案件查办效应,形成了“以信访举报为渠道,以执法监察为手段,各方力量齐上阵”的案件查办工作局面,在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为加速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据统计,近几年来县纪检监察部门已通过办案协作区制度累计查处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疑难复杂案件8件,查处违规违纪资金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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